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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1 章

所屬書籍: 一厘米的陽光

聰明人,有聰明人好處,也有聰明人的難處。

季成陽在廚房握著小號鋼刀削土豆皮的時候,看到紀憶晃進來的身影,就明白她去卧室做了什麼,她悄然換了身顏色更漂亮的家居服。

這套衣服,季成陽幫她整理衣櫃時看到過,其實她的大多數家居服都只有顏色差別,只不過這件是煙紫色的,很特別,他自然有些印象。

所以……

他大概能估摸出來紀憶的心思在起著如何的變化。

這就是所謂的女為悅己者容。

紀憶走過來,下巴頦輕輕靠在他手臂上,專心看著他切土豆,他側頭看了一眼,看到她眸光像是含著一汪水,真就看得如此仔細,將身體自然而然靠在他身上。頭髮還是微微有著濕意,掃在季成陽的手背上,若即若離,輕掃而過。

季成陽在高中時候,偶爾也會被女孩子如此對待,比如拿著書本來講個題什麼的,或者靠近說話,有時候距離拿捏得不好,也能碰到對方的頭髮。那時候他並沒有這麼多的感想,有時候還會刻意提點下:「差不多了,接下來的步驟你可以問問課代表。」然後拿起書包離開,去籃球場,或者去樂團的排練廳。

彼時,他就是紀憶這樣的年紀,似乎青春期的大部分時間都用來大跨步前行了,無心流連身邊的風景。愛情,在那個階段並不是生活必需品。後來去了美國,不再是中國傳統含蓄的那種感情表達方式,他最尷尬的時候也就是最初參與聚會時,會被只say過幾次hello的金髮女郎摸到大腿內側,或者同是留學生的華人女孩直接提出要求,陪他一同回家。

……

他只猶豫過一次,在取得大學學位的告別party。

那是個與他同一班飛機來美國,已相識四年的女孩子,比他年紀還大了一些。那晚,他因接了實習報社的電話匆匆拿起衣服離開那幢仍舊熱鬧非凡的房子,女孩子追出來,用最含蓄的方式,問他:「我現在有兩個工作機會,有一個是留在這個城市的,你覺得,我『值得』留在這裡,繼續等你嗎?」

中國式的含蓄表達。

季成陽在對方說完這句話後,看著那雙美麗溫柔的眼睛,從那裡看到了太過多的期待。他稍微遲疑了兩三秒,便就此告別,開車而去。

他想,這是他第一次被女孩子的含蓄感情打動,有了「不忍心拒絕」的念頭,可也只是遲疑了兩三秒而已,就已經冷靜了。

是為了什麼?為了冥冥中早已在他十三歲時見過的那個四歲半的小女孩嗎?

對當時的他來說,不可能是這個答案。

但冥冥中,上帝的確給出了這個答案。

……

就在那個夏天,他去了敘利亞。

再回到中國,就重逢了十一歲的紀憶。

這就是聰明人的好處,他總能很合理地分析出在哪個階段,什麼才是自己需要的。可是當你愛的女孩子,用她自己都不太知道的肢體語言,來表達她愛你……

他不可能不為所動。

甚至為此,早已心猿意馬。

季成陽的視線落在刀鋒上,輕片去一層層的皮,落在垃圾桶里,有一塊薑黃色的土豆皮落在了外。「掉出來了,」紀憶笑,彎腰去撿,再扔到垃圾桶里,「要我幫你什麼嗎?」

「不需要,」季成陽低頭,用下巴頦去碰了碰她的額頭,「洗乾淨手,去看會兒書,順便把頭髮吹乾一些。」

「噢。」紀憶笑。

季成陽做飯雖不算是頂級大廚的手藝,但勝在熟練,況且吃火鍋本就不需要多少準備工作,大概到新聞聯播的時間,他們就吃上了。紀憶小時候在家住,爺爺也是每天雷打不動地看新聞聯播,現在暫時住在季成陽家,他也會偶爾看上兩眼。

熱騰騰的火鍋,新聞聯播的聲音,將這個房間填充的真像是個溫暖的家。

紀憶喜歡吃各種蔬菜,還喜歡一下子都扔進去,以前偶爾和同學吃的時候,總被嘲笑像是在吃麻辣燙,而不是火鍋。

倒是季成陽不覺得有什麼,事實是,不論紀憶做什麼,如今在他眼裡都不會有什麼,他都會往可愛有趣很好非常好的這種方向去思考……只是偶爾提醒一句,肉剛放下去一會兒,不要現在夾菜吃。

吃到半途,紀憶就開始覺得熱,臉頰紅撲撲地,還不停拿餐巾紙去擦汗。季成陽忍不住笑,拿著筷子的那隻手擋在嘴前,虛掩著,咳嗽了兩聲。

紀憶眼睫慢慢忽閃著,去瞧他,並不太明白他在笑什麼。

晚上,季成陽洗了澡出來,換了居家的長袖和運動長褲從浴室走出來,尋不到紀憶,隨便在房子里溜達了一圈,發現書房後的藏書室里有燈光。他推開門,看到紀憶打開了藏書室中間的那盞燈,還有一些書架下層的燈也亮著的,紀憶坐在地毯上,手邊攤開兩三本書。

「我發現,你喜歡在看過的書里寫一些話,」紀憶揚揚手裡的書,翻出一個書籤,「達芬奇的筆記也是種財富,他喜歡用從右至左的方式反方向拼寫,筆下的每個字母在紙上都是反著的,需要在紙上放一面鏡子,才能辨認出他在寫什麼。」

她翻看的正是老版的達芬奇傳記。

季成陽的確有這種習慣,但這本書他看了太久,已經忘記自己寫了什麼。

不過他終於明白紀憶在做什麼,她正在這藏書室里一本本找他留下的痕迹,去尋找那些她因為年幼而了解不到的季成陽。

她招手。

季成陽走過去,在她身邊盤膝坐下來。

「你看,你還學著寫了一行反方向的字。」

紀憶將書籤遞到他眼下。

他感興趣和了解的東西,真得很多。

就像他喜歡的達芬奇一樣。

她為了更了解季成陽,竟也深深迷上了那些科學家。

達芬奇,繪畫、雕塑、天文、物理、建築、水利、機械、古生物,醫學,甚至是軍事工程,他是個無師自通的獨一無二的全才……她以為她已經足夠了解達芬奇,甚至了解到他是個私生子,同時也是個追求同性愛情的人,這些八卦她都很清楚。

可當她看到季成陽的讀書筆記,又發現,自己其實理解的並不深入。

紀憶又翻出了一個書籤,繼續讀:

「西方有人說,上帝將那些自然科學的法則都隱藏在黑暗裡,所以,牛頓出現了,將黑暗照亮,將自然科學的法則暴露在世人眼前,所以他是上帝的使者。可達芬奇更像是上帝也無法預測的人,他的出生,天生就是為了在揭露上帝不曾告訴世人的東西,可能有些法則,連上帝也不想讓人類知道。」

紀憶念得認真。

季成陽卻聽得有些尷尬,這就是他十八九歲的想法嗎?就是和現在的紀憶差不多年紀時,腦子裡在想的事情?

紀憶還想再翻,看有沒有什麼更有趣的書籤,她用腳尖去頂了頂季成陽的腳:「你幫我找啊,我怕自己找不全。」她是光著腳坐在地毯上的,指甲在燈光下像是日光下的貝殼,有著健康的粉紅顏色,可能因為常年喜歡穿運動鞋或者帆布鞋,她腳上的皮膚竟是最細膩的,彷彿剛被牛奶浸泡過似的。

季成陽垂眼,看她的小腳丫繼續頂自己。

「你在想什麼?」紀憶抬起頭問他,聲音里有些疑惑。

「在想你。」他坦然告訴她。

「想我什麼?」紀憶注意到他看著自己的腳,有些尷尬,收回來。

「很多。」這一瞬季成陽的腦子裡的確掠過了很多,他發現自己的情緒越來越容易浮動,因為面前的這個女孩子。

「噢。」

紀憶看著他的臉,忽然發現,今晚的他特別好看。她想到他在阿富汗的時候,她曾經在電視里看到的他的採訪,他在講解為什麼戰地記者不能拿起槍自衛……血液在皮膚下慢慢流淌著,帶著燙人的溫度,紀憶在這短暫的安靜中,從坐著,變為小貓兒一樣地用膝蓋和手爬著,將自己挪到季成陽的眼皮底下。

其實有的時候,她也有些跳躍不安分的細胞。

就像是冬季長跑時,她膽敢自己一個人跳到護城河冰面上,偷跑過去,用來逃避老師的監視。現在的她也是如此。

「季成陽。」她輕聲叫他的名字。

季成陽的視線糾纏在她嫣紅的嘴唇上,隨口應了聲。

他暫時還不想告訴她,這個姿勢在自己面前說話,她衣領下的所有都一覽無餘。

面對自己女朋友,他可不想做什麼正人君子。

「你剛才說,以前從來沒有過女朋友?」

「是啊,」他低聲笑了一下,「從來沒有。」

「所以,」紀憶輕輕咬住下唇,猶豫了會兒,才繼續問,「你和我也是……初吻?」

「是啊,」他繼續笑,「初吻。」

女孩子總是喜歡糾結這些。

以前他覺得沒有什麼意義,畢竟接吻只是單純的動作,這件事說穿了也不會有什麼花樣。可是此時此刻,他看到紀憶嘴邊特別滿足的那抹笑容,他忽然覺得,從某種程度來說也很有意義。

血液在悄然升溫,她覺得手心下的地毯,軟綿而溫暖。

季成陽在自己之前都是空白的,沒有任何女人,光是這種念頭就讓她飄飄然,畢竟以他們的年齡差來說,這種概率非常小。紀憶慢慢靠近他,第一次主動,去親吻他的嘴唇。

季成陽抬手,扶住她纖細的腰。

他很享受讓紀憶這麼主動地親近自己的感覺,將所有的熱情在這個沒有第三人的房間里展現出來,毫無掩飾,甚至感覺到她會學著自己的樣子,慢慢束縛住自己的思想。他心頭雖然被她悄然點燃了一把暗火,卻刻意地欲拒還迎著,享受她主動的樂趣。

倒是紀憶先有些急了,按耐不住地離開他,蹙眉抱怨:「你怎麼……一點兒都沒反應。」

「哦?」季成陽故意不解,「要我有什麼反應。」

就是這麼一句,將紀憶逼得無比窘迫。

她迅速從地毯上爬起來,想要走,可還不忘記走之前拿走了那本老舊的書,將季成陽一個人留在藏書室。季成陽倒是真笑了,這可真是搬起石頭砸了自己的腳,他胡亂地撫弄了下自己的短髮,從地上站起來,竟又回到浴室。

紀憶回到卧室,把自己扔到床上時,聽到浴室的水聲,還以為自己聽錯了。

再仔細聽聽,的確是洗澡的聲音。他怎麼又去洗澡了?

她並不知道浴室里的季成陽,已經徹底將熱水關掉,任由冰冷的水從花灑里噴出來,水順著他的肩膀留下來,沿著腰,再流到修長的雙腿。自然降溫的方法是最有效的,就是有些極端了,季成陽兩隻手臂撐著牆壁,閉上眼。

腦海里仍舊是紀憶趴在自己面前,從領口望進去那一覽無餘的風景。太過美好。

「你又洗澡了啊?」紀憶的聲音隔著兩道門,問他,仍不不敢確認。

「在洗澡,藏書室太熱,出了汗,不太舒服。」

……

藏書室很熱嗎?

紀憶一瞬茫然,轉身離開。

這天到後半夜,季成陽成功因為初春的一個冷水澡而感冒,第二天他去了台里,特地戴上了淺藍色的醫用口罩,和同事說話的時候,還會刻意迴避。會議室里眾人看季成陽,有種英雄你終於中標了的感覺,還不忘調侃:「沒關係,這裡坐著的都不太怕死,怕死就不會這時候還來上班了。不過,大家認識這麼多年,我還是第一次見你感冒啊。」

有另一人應和:「是啊,還是挑這時候,可真夠應景的。」

眾人樂呵呵,倒是劉晚夏難得沒有參與眾人的嬉笑怒罵,在散會後,拿來一盒據說很有效的感冒藥,放在季成陽的辦公桌上。季成陽呆的這間辦公室人少,他這才摘了口罩,泡了杯熱水,將黑色的保溫杯握在手裡,拒絕了劉晚夏的好意:「我帶了葯。」

「那就留著,常備些葯沒壞處,」劉晚夏如此說,瞅著他的眼睛,「我越來越覺得,你有些地方和高中真沒差別,這麼多年都沒變,最會裝傻的人就是你了。」

季成陽微怔,看著面前眉眼有笑的劉晚夏。他想起高中的時候,似乎劉晚夏也是經常來和自己探討數學物理題。不過劉晚夏比那些女孩子聰明許多,她會帶著她腦子裡的一套解題方法來,邊和他討論,邊寫在紙上,又多半寫到中途就停下來,詢問他的意見。

這樣一來一去,就能讓他多說兩句話。

劉晚夏一直很聰明,她不可能忘記,自己曾經明確告訴她,自己有女朋友。

「我真帶了葯——」季成陽不得不再次重複。

劉晚夏看著他,他今天難得不穿黑色,而是穿了件淺藍色的細格子襯衫。她想到,她也認識了季成陽許多年,這麼多年,不管他是什麼身份,不管何等著裝,不論出現在哪裡,都會有著季成陽式的從容不迫,這種冷靜而旁觀的氣場對任何女人都是致命的吸引。

她轉過身,隨口說:「你以前可不是這樣,說話這麼直接,一點兒都不像你了。」

以前嗎?

其實,始終沒變過。

只不過以前他從不開口說拒絕,而是直接避開。

季成陽拿起那盒感冒藥,在兩指間晃蕩了兩下,想起紀憶因為自己沒有過女朋友就能那麼開心,忽然覺得自己過去遠離一切女生,真是明智選擇。他隨手就將葯扔給斜後方始終「旁聽」的男同事方響:「放你那裡備著。」

方響笑的很有深意:「謝了啊。」說完就拉開抽屜,將葯扔了進去。

季成陽繼續喝自己的熱水,從上衣口袋裡摸出一個透明的藥盒,這是紀憶給他準備的,特別袖珍,還有好幾個小蓋子,裡邊有退燒藥,感冒藥,還有維生素片……

方響瞅了一眼:「什麼啊?」

「感冒藥,維生素片,退燒藥。」

「哎呦,台花你可活得夠精細啊,我還一直以為你經常在戰場上跑,多不會照顧自己呢。」方響繞過來,仔細研究那個藥盒,越看越樂。

「我女朋友準備的。」季成陽解釋。

「女朋友?」方響愣了,這才琢磨過來,「那天聽他們說,我還不信呢,你真有女朋友了?」季成陽一時啼笑皆非:「有什麼不信的,我又不是和尚。」

「那你趕緊的,別走時政口了,換財經吧,要不然正常女的怎麼受得了,天天不是阿富汗就是敘利亞,要不然就是車臣的,沒一個安全地方。」

方響兀自感嘆了會兒,溜達著出門,去了剪片室。

季成陽沒太在意方響說的話,這些話他隔三差五地聽,早已麻木。

他只是按著紀憶所囑咐的,一個個打開小蓋子,將藥片吃進嘴巴里,忽然想到……如果名字前面能有個標籤也是件好事,比如,他,季成陽,是紀憶的男朋友。如果能有這麼個標籤寫在辦公桌前,不知道能省多少力氣。

他如此想著,忍不住就笑了。

如果真能有個標籤,估計夠小姑娘笑上整一個月,甚至一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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