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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囚徒

所屬書籍: 隱身的名字

「對你來說人生最大的恐懼是什麼?」

十八歲的任美艷也做過異想天開的夢。有多異想天開呢,無非也就是跟她心愛的人三餐一宿柴米油鹽生兒育女平淡美滿。她不愛讀書,看見字兒就頭疼,但她至少也學會過一個詞叫作「自由」,她覺得這樣的夢就是她嚮往已久的自由。她和文毓秀是好姐妹好朋友,但她們一樣沒辦法互相理解,文毓秀的自由在她心心念念的書本里,學校里,在她們倆誰也沒見過的外面的世界裡。

分別之前,兩個愛美的女孩子一起去照相館,拍了一張那時候很時髦的照片,站在一幅假的風景畫框前面,把頭髮梳得油光水亮,穿上自己最好看的熨得一絲褶皺都沒有的裙子,她們一個坐一個站,文毓秀把手搭在任美艷的肩頭,抿嘴微微笑著,任美艷則是咧開嘴露出潔白的牙齒,笑得兩頰露出一對笑渦。

那時她們都覺得光明的未來就在不遠處等著,即使不知道下一次什麼時候才能再相見。

舊照泛黃,人生過半。任美艷早晨醒來的時候,聞到房間里充滿了食物的香氣。任小名坐在床邊低頭玩手機。看她醒了,就說,「媽,我買了早飯,你洗漱吃點吧。」

任美艷洗漱完出來,才看到桌上擺著那張從她錢夾里拿出來的老照片。

任小名抬頭看了她媽一眼,並沒有生氣的意思,只是充滿了困惑。她指著那張老照片,問,「她就是文毓秀?」

任美艷在她對面坐下來,沒吭聲,也算是默認了。

任小名就更加困惑了,「媽,你為什麼不早告訴我,這個文毓秀,她是我早就認識的人?」

從頭到尾,她都只是在她媽那裡見到聽到這個名字,先入為主地把這人當成她媽年輕時認識的一位老朋友,跟她自己的生活沒有過任何交集。但在她看到這張三十年前兩個年輕女孩的合影時,她才發現這個叫文毓秀的女孩,和她早就認識的一個人,長得一模一樣。

但那個人不叫文毓秀,雖然那個人也性格文靜,梳著短頭髮,瘦瘦小小的,說起話來也細聲細語。在任小名最枯燥乏味又最自卑懦弱的少年時期,在她們那安於一隅的小鎮中學,在五樓那間破舊的活動室里,在那些天馬行空又新奇有趣的故事裡,那個人是帶給她和柏庶中學時代唯一快樂回憶的老師,是她們從少女到成年都崇拜並渴望成為的榜樣,是最初指引著她們發現世界的人,也是第一個告訴她要站得高一點,遠一點,要做自己,要實現理想的人。

「……周老師?」

任小名的心裡有千百個疑問,如同一團亂麻即使想要抽絲剝繭也不知從哪裡開始。

「媽,你早就認識周老師?但周老師說過她是外地調來的,不是咱們那兒的人啊。我初中那三年,你好像也只去過我學校那麼兩三次吧,你真的認識她?……她真的就是文毓秀?你不是說你們這些年沒再見過面嗎?……」

小時候印象里的周老師,和她媽千里來尋的這個文毓秀,這兩個形象在任小名腦海里完全沒有辦法重合。她艱難地讓自己的思緒回到當下,提起了昨天讓她覺得她媽瘋了的那個問題。

「昨天,你為什麼說是他們害死了她?」

那年她和柏庶回初中去找周老師時,收發室的阿姨語焉不詳說周老師出了事故被學校開除了,沒有人知道她去了哪裡。任小名沒想到,當年的困惑事到如今才得到解答。

文毓秀當年回到家鄉,曾經逼迫她嫁人的父母已經去世,親友也早已失去聯繫,沒人再認識她。任美艷帶著兩個孩子回到鎮上之後,她們兩個本來也沒有什麼機會見面。畢竟任美艷對任小名的學習也不上心,更不會注意到她們學校有一個教語文的叫周芸的老師。

一直到任小名中考完報志願的那天,文毓秀穿過學校的走廊,路過任小名的班級,看到了坐在家長中間聽老師講報志願的任小名和任美艷。

那天她們在教學樓門口遇到,任小名就在外面等她媽,兩個人沒有說很久的話。任美艷並不知道文毓秀為什麼會不聲不響地回到家鄉,但她得知文毓秀是從婆家逃出來的,用的是別人的身份證。身份證上的名字叫周芸,年紀比文毓秀小几歲,籍貫也是另一個陌生的地方。二十來年前戶籍系統還沒有全部實現全國聯網,很多用到身份證的地方也是看一眼登記一下,沒人質疑過她的身份。

直到後來,她的婆家不知道通過什麼辦法找來,發現了她以周芸的名字在中學教書。那天他們找到學校,當場要帶走她,她拚死不從,大鬧了一場。學校得知她的身份證是假的,人是冒名頂替的,也沒辦法替她說話,一個編外的教師,更不可能留她,就只能以教學事故的名義開除了她。

「她年輕的時候看起來文弱,但性子反而剛烈得很,我經常擔心她做出過激的事情來,但我唯一從來沒懷疑過的,就是死。」任美艷說,「我不相信她死了。只要不是意外,即使是生病,她也會告訴我的。她不是怕死的人,有那麼多次,我都以為她絕望了,一心求死,但她是我見過的,最渴望活著的人。」

「可她的確死了。」任小名說,「墳都在那了。」

「所以我說是他們害死了她。」任美艷咬牙切齒地說,「如果她當年真的得了什麼病,她絕對不會瞞著我,絕對不會。她婆家管她管得嚴,她確實不經常跟我通電話,總是發簡訊。但她去世了之後,他們還用她的號碼給我發簡訊,就是不讓我知道她去世了。我如果早知道,我一定會來,不管她得什麼病我都會第一時間來。」

「為什麼?」任小名問,「你就那麼確定她生病一定不會瞞著你?有的人生病甚至會瞞著最親近的家人和朋友,或許是她自己不想說呢。」

任美艷瞪了任小名一眼,知道她懷疑,但並沒有回答她,反而故意瞎扯道,「因為她託夢給我來著,說如果她死不瞑目,等我去給她上墳的時候,墳頭的樹和草就全都會枯死,我昨天看到了。」

「……難怪昨天那個民警覺得你瘋了。」任小名哭笑不得,無奈道,「這麼大年紀了還搞這種神神叨叨的,嚇唬誰呢?這種話也就你自己信,你跟我說我也覺得你瘋了。」

雖然自己也需要消化這件難以置信的事情,但任小名覺得還是有必要安慰一下她媽,「不管怎麼樣,她不僅是你的朋友,也是對我來說最重要的老師。我陪你一起再去看看她,好不好?如果你真的想去拜訪那家姓郝的,我也陪你去。」

說話間,任小名的電話響了。她接起,竟然是昨天那個年輕民警,他昨天走之前留了任小名的電話。

「你們走了嗎?」他上來就問。

「沒有,我們還在賓館。」任小名說,「怎麼了?」

昨天給任美艷引過路的那家當地人,在事情平息之後,覺得驚擾了地下的長輩,所以昨晚又上山去燒紙了,結果好巧不巧,看到了文毓秀的墳前有人。不僅有人,那人還帶了兩條大狼狗,正是郝家人。

那家人本來講究就多,加上自己家的墳頭剛被人偷了東西,看到兩條狗竄來竄去,心生不滿,好言勸了幾句,無非是帶狗上墳是對先人不敬之類的話,他們兩家沒有過什麼交集,那姓郝的也不屑於理他們。他們看到他抽完煙還把沒滅的煙頭往遠處草叢裡扔,就又忍不住了讓他注意點,這是山上又不是他家後院,萬一著火就出大事了。那姓郝的本來就沒把他們的話聽進去,看他們說教起來,毫不客氣地罵了回去。兩相爭執起來,沒人去踩滅那個煙頭,差點真的燃起山火,整個村子都驚動了。大家多少都有長輩或者家人葬在那邊山上,這下激起了民憤,火撲滅以後,紛紛到自家墳前去看看有沒有事。便有人發現,文毓秀的墳被燒得挺嚴重,但郝家完全沒有去管,人都沒影了。

雖然郝家點的火,但死者為大,還是有人善意地去幫著收拾。這一收拾不要緊,鏟去了低矮墳堆上燒焦的枯草枝葉和陳年泥土後,村裡有人發現了不對勁,連夜反映給了村委會。村委會看不是小事,就報了警。

「墳是空的。」民警在電話里對任小名說。「我們要找你們重新了解一下情況了。」

有個人家裡以前是做紅白喜事的,信誓旦旦跟村委會和派出所的人說,他經驗豐富,掀了幾鏟子就覺得不對勁,「根本就沒挖過,就是平地堆土嘛!那都不能說是個空墳,那是個假墳!」他一驚一乍,倒確實引起了眾人的關注和重視,畢竟有些老一輩的人記得當年他們家可是正經下了葬的,這下必須要好好說清楚了。

警察和村委會的人去郝家的時候,郝家院門緊閉,兩條狼狗沒拴鏈子,聽見聲音就衝到門前狂吠,大有一副抵死不開門的架勢,結果隔著門欄杆就先被警棍制服了。郝家這才有人出來,笑臉相迎,說狗叫太大聲了沒聽見有人叫門。

郝家人不少,祖孫三代,文毓秀的公婆都還健在,她丈夫,小叔子夫妻倆,孫子輩兒四個孩子,有兩個去上學了,在家的兩個都是女孩,一個看起來十六七歲,一個十歲左右。聽說警察和村委會的人是來問文毓秀的事,一家人的臉色陰晴不定,奶奶特意叫兩個女孩進了裡屋,不讓她們出來。

「這都哪年的事了?我一個老頭子了,記不住了。」文毓秀的公公搖頭說。

「急病。」她的丈夫說,「去,去醫院來著。」

「哪個醫院,哪個科室,有當時治療的病歷嗎?」

「有嗎?這……這好幾年了,這上哪找去。」他局促地搖搖頭,「家裡亂,找不著了。」

「人去世之後是火化的嗎?」

「對,火化的。」

「哪個殯儀館?火化證明提供一下。」

「這……」

「火化證明總有吧?你們家再亂,人再多,也不至於連家人的火化證明都能弄丟了,去找找。」

「……找找,找找。」他連忙配合地點頭,立刻起身走進裡屋去找。剩下的幾個人面面相覷,表情複雜,沒有人說話。他弟見狀,使個眼色叫弟媳去給人倒口水喝,女人走到廚房去弄,卻不知為何失手打翻了燒水壺,低低驚叫一聲。她丈夫下意識想要罵,看了看警察,又忍住了。

看他也不知道什麼時候能找著,警察就又順口問了幾句家常,了解到剛才進屋的那兩個女孩就是文毓秀的女兒,就說讓把孩子帶出來問兩句話。雖然其他人試圖拒絕,說孩子什麼也不懂瞎說話,但不敢違逆,還是把兩個女孩叫了出來。

這時的任小名已經陪著她媽在派出所了。原本她也想去郝家,上次來的時候,她在他們家外面莫名有點發怵,沒敢進,但既然警察正好去問,那她跟著一起去應該沒什麼問題。但警察還是沒讓去,還是昨天那個年輕小夥子接的她們母女倆,說想再問點問題。

「她這幾年都沒給你打過電話,只是發簡訊?」警察問任美艷。

「對。」任美艷點頭,「但沒有提過她病了。她從我們那兒教書的學校被她婆家人帶回來,只有一年多,就去世了,也不是意外,所以我就不相信。她是什麼病去世的,他們家人有沒有說?」

警察搖了搖頭,又問,「你不是說有她的照片嗎?可以給我看一下嗎?」

任美艷就從錢夾里拿出那張她們十八歲時的照片。

「……這是有點年頭了,是她年輕時候的照片吧。」警察說,跟她樣子差別有點大。沒有別的照片了是嗎?」

「本來我有的,」任小名說,「她教過我初中,我們有全體師生的畢業照,後來丟了找不到了。」

「你剛才提的那個尋人的新聞,截圖給我看一下。」警察說。

任小名就找出手機里的截圖遞給他。

「這個應該是她的大女兒。」警察說。

按時間來看,文毓秀剛生下女兒不久就離開了婆家,以周芸的身份躲回家鄉教書,那幾年她婆家沒人找得到她,所以這個孩子在幾歲的時候就因為家裡人的授意當街尋母,現在她至少也有十多歲了。

「不上學?」

警察看著這個穿著打扮不辨男女的十六七歲的女孩,問。

「不聽話,被開除了,就不上了。」她爸在一旁說。女孩漠然地看著警察,也不犯怵,但也沒答話。

「你呢?你今年上幾年級?」警察轉頭問那個小的。小的像只受驚的兔子,噌地一下就躲到姐姐身後去了,說什麼也不露頭出來。

「你還記得媽媽長什麼樣嗎?」警察又問了一句,結果這孩子也不知道是聽沒聽懂話,突然凄厲地尖叫嚎哭起來,把所有人都嚇了一大跳。爺爺奶奶爸爸全都衝過來,一邊胡亂說著孩子內向認生一邊帶她回裡屋,但她拚命反抗,趴在地上鑽進茶几底下,兩條腿盤起來扒住桌腿,死活不挪地方。那茶几看起來做工還挺好,實木的特別重,幾個大人一時間鑽不進去使不上勁,竟沒挪得動她。

幾個警察看這一家人亂成一團,只好也上前幫忙,其中一個警察試圖去抓孩子細小的手腕,被她的指甲划出了血痕,卻意外伸手奪過了孩子手裡攥著的一團揉皺的紙。

被她爸強行拖出茶几的孩子仍然哭叫著,細胳膊細腿拚命亂蹬,被提起來送進裡屋去了。隔著關了的門,外面的眾人能聽見跟著一起進去的姐姐在跟她說話安撫她,但她的尖叫蓋過了姐姐的聲音。

那個警察打開揉皺了的紙,發現是一張從作業本上撕下來的單頁,上面有沒寫完的數學題和日期,還有孩子胡亂運算的草稿和其他塗抹在旁邊的凌亂字跡。

坐在任小名和任美艷對面的年輕民警,把手機里那張同事拍的圖片遞給她們看。那張從作業本上撕下來的紙,任小名把圖片放大,在凌亂的字跡里辨認出幾個字。

吹入滄溟始自由。是一句古詩。

雖然任小名也沒聽過這句詩,但這字跡她認得,即使過了很多年也熟悉得不能再熟悉。因為最莽撞愚笨的青少年時期,她寫的字像狗爬一樣,就靠著每天一個字一個字臨摹作文紙上的寥寥幾句評語,妄想著自己寫字也可以像周老師那樣瀟洒綽約,風姿清朗。歷時兩年,中考的時候她的字已經大有進益,即使後來到了育才,到了大學,也得到過老師同學的表揚和誇讚。雖然還是比不上柏庶的字那麼雋秀清麗,但至少看得過眼。

她太熟悉了,這是周老師的字,應該說是文毓秀的字。但這張紙上寫的作業日期是兩個月前。

任小名還沒有反應過來是什麼意思,對面的年輕警察就接了一個電話,急匆匆地跑出去,把她們倆晾在接待室里。

與此同時,警察搜索了郝家翻新得漂亮光鮮的房子和院落,發現他們在東倉房裡自己挖了一個地窖,平日里用儲物的編織袋和腌菜的缸擋上,沒有人能看到那裡有扇半米見方的門。

而那扇門後面,關了一個十年不見天日的人。

一個沒有死,但也沒有像正常人一樣活著的女人,在這個平日里清閑安逸的小地方掀起了軒然大波,也成了當地人街頭巷尾的閑談中多年以來最駭人聽聞的談資。有關文毓秀失蹤前的種種,也逐漸在眾人拼湊的記憶中浮出水面。

他們說,郝家的老大當年把文毓秀娶回家好幾年,她也沒生齣兒子,公婆都不待見她。後來好不容易懷孕了,生的還是個女孩,結果孩子還沒幾個月,文毓秀就離家出走了。

她坐月子穿的衣服用的毛巾剛洗完晾在外面院子里滴著水,床頭半碗喝剩的米湯冒著熱氣,甚至她的身份證都還在她丈夫手裡,她自己都不知道藏在哪。那時弟媳也在家,正在做飯,她把女兒抱進廚房,放在一邊,說她要上廁所,讓弟媳幫忙看幾分鐘,就那麼出去了,幾分鐘沒回來,幾個小時也沒回來,直到晚上家裡人全回來了,她也沒回來。

有那麼幾年家裡人認為她死在外面了。一個身無分文的女人,不回家,怎麼可能活得下去?村裡人都知道後來郝家帶著沒幾歲的孩子去縣城舉牌子尋人,他們寄希望於她還留在當地,看在孩子可憐的份上能回來,久久無果,也便放棄了,幾年都不回來,那肯定是死在外面了。

但他們把文毓秀帶回來的時候倒是鬧得人盡皆知,他們本來不想的,畢竟媳婦跑了好幾年被抓回來也不是什麼光榮的事。之所以人盡皆知,是因為文毓秀瘋了,和那個嫁進來溫和文靜逆來順受的媳婦判若兩人,面目猙獰嘶吼起來的樣子就像囚於籠中的困獸,為了防止她跑掉或者傷人,他們把她鎖在家裡,不再讓她出門。那時他們村還沒全拆遷,家家戶戶房子離得近,夜深人靜的時候總能聽到他們家傳來可怖的聲音,搞得旁邊兩家有孩子和老人的鄰居都提早搬了家。時間有些久遠,當時被家裡大人嚇唬說不要靠近郝家,他們家有瘋鬼會吃人的那些小孩都已經長大了,也不記得當年的瘋鬼是誰了。

文毓秀被抓回來沒到一年,就又生了一個孩子,但沒過多久就聽說她得急病去世了。雖然外人談起時屢屢嘆惜,但也暗地裡鬆了口氣,畢竟誰也不願意有個瘋子總在家附近晃蕩,鄰居們也沒再聽到他們家傳出過恐怖的聲音。

郝家幾乎是全村最後一戶搬走的,明明新房子已經蓋好了,寬敞明亮,他們卻一直在叮叮咣咣鼓搗裝修,拖到最後才搬,搬來新房之後,郝家老二就養了兩條狼狗在院門口,還總不拴鏈子,雖然郝家人倒是對鄰里鄉親和善寬厚,但大家靠近他們家院子總要打怵,久而久之,遠遠聽到狗吠,就繞道走了。

別人家也有很多在倉房裡挖地窖的,儲存糧食腌制蔬菜非常方便,冬暖夏涼。地窖里什麼都有,有床,有電,有洗臉盆,有晾衣繩,有吃有穿。但地窖里什麼都沒有,沒有窗,沒有風,沒有紙筆,沒有日曆,沒有聲音,沒有太陽,沒有自由。

在漫長而難以辨別的時間裡,在照不亮的黑暗裡,她是活著,還是死了,也並沒有什麼分別。

她那幾乎從未和母親相處過的小女兒,在院子里玩耍的時候,無意間進了東倉房,前一天奶奶拿腌菜的時候挪開了菜缸的蓋子,忘了挪回去,讓小孩發現了缸後面的半扇木門。她好奇地趴下來用手摳門栓,門被缸擋著,極其沉重,她也不可能打得開。但門底下是有縫隙的,縫隙還有點大,可以鑽過老鼠。她見過奶奶和嬸嬸用老鼠夾抓老鼠,不抓的話,就會咬壞倉房裡存的蔬菜,她覺得應該把這個縫隙堵住,裡面的老鼠就不會鑽出來,於是她打開書包,把草算紙團成好多團,塞在縫隙里,堵得嚴嚴實實的,這才放心地跑去玩,把這件事完全拋到了腦後。

過了幾天,小女孩又突然想起來,顛顛地跑進倉房來看。意外的是,不僅沒看到老鼠,她塞的紙團也不見了。她好奇起來,又重新用紙團塞上,心想裡面的老鼠竟然不吃食物吃紙團,也太有趣了。接連幾天,這條門縫就像是一個黑洞,吞噬了她放進去的所有紙團,她用力塞得緊一點,拿出鉛筆來把紙團往裡懟,一不小心鉛筆都掰折了,直接斷在門縫裡,第二天紙團連著鉛筆都不見了。

那些揉皺的零落的碎紙,被地窖里的人好生收集起來,攤開,壓平,在床鋪下面疊成整齊的一疊。她知道這些紙是誰塞進來的,甚至偶爾能聽見門外窸窸窣窣的聲音,但她不敢開口。她已經不知道自己說話是不是正常了,怕嚇到久未謀面的小女兒,更怕女兒也當她是個瘋子。

但她想活著,因為活著就有可能出去。她的腦子已經被這地窖里的陰暗潮濕逐漸侵蝕腐壞,試圖想一些什麼事,就頭疼得要靠撞牆來緩解,可她不敢不想,如果放任下去,總有一天,她什麼都想不起來了。

斷在門縫裡的那半截鉛筆,給了她希望。

想什麼才不會頭疼呢,她嘗試了很久,不知道撞了牆多少次,後來她發現,她還記得一些名字。有些時間久遠一點,有些時間可能近一點,她不確定了,有些是她見過的人的名字,她的同學,她曾經的家人和朋友,還有些是她教過的學生,想別人的名字的時候,她至少不會頭疼。

於是她就用那截鉛筆,把她還能想起來的名字寫下來,寫在那些皺皺巴巴的草算紙上。眼前,身後,頭頂上,腳底下,桌上,牆上,漸漸地都寫滿了她能記得起來的名字。她欣喜若狂地發現她的頭疼減輕了,她的腦子沒有繼續腐壞,終於她也可以試著寫一點完整的字句,比如突然出現在腦子裡的一個詞,一句詩,或者她也不知道為什麼突然想起來的記憶碎片,她都像瀕死的人抓住機會迴光返照一樣,把它們都寫下來。

直到有一刻,她意識到,她寫下了太多名字,以至於想不起她自己的名字了。

女孩再次過來探查門縫的時候,發現紙團竟然還在,有些意外,她就又拿出一根鉛筆,伸進去把紙團勾出來。打開才發現,這不是她昨天塞進去的紙團,是另一個,不知道哪天塞進去的。奇怪的是,紙上多了一些陌生的字跡。不知為何,女孩害怕起來,把紙攥在手裡,轉身就跑出了倉房。

如果不是這張紙,可能人們還沒那麼快發現地窖里藏著的人。

跟任小名說明情況的警察特意單獨把她叫出來,讓她媽留在接待室里。任小名聽到這個難以置信的事實時,也驚得差點心臟漏拍。

「先不要讓我媽知道,我怕她心裡受不住。我自己跟她說。」任小名機械地說,但她自己心裡已經快受不住了,光聽現場的描述,她就已經腳底發軟,冷汗涔涔。殘存的理智讓她始終沒辦法相信那個在地窖里關了十年的,他們口中的並沒有死的瘋子,和曾經教過她帶給她最美好的校園回憶的恩師,是同一個人。

「她不是瘋子。她怎麼會瘋呢?」她喃喃地說,「她明明是好好的一個人,那麼聰明,那麼有才華,教我們的時候又耐心,又溫和,她怎麼會瘋呢?……那些人,為什麼逮著誰都污衊她是瘋子呢,她們不是瘋子啊……」

要怎麼告訴她媽,她根本就沒想好,如果她們提出,警察應該會同意安排她們跟文毓秀見面,只要等文毓秀情緒穩定下來。但她好害怕,她不敢見到文毓秀,在她印象里,只有和善的周老師,她不認識什麼文毓秀。她媽本來就情緒激動,又怎麼可能突然去面對她照片上年輕美麗的故友變成如今這個樣子。

回到接待室,她媽焦急地站起來問她,「怎麼樣?他們說什麼了?怎麼就跟你說不跟我說呀?真是的,連警察都嫌我年紀大了嘮叨是不是?你們年輕人啊,不聽老人言,我跟你講,我說的沒錯……」

「媽。」任小名有氣無力地抬起手地打斷她,感覺自己抖得話都說不清楚,只能下意識地扶住桌子才站穩。

「……是好消息,……算是吧。」話在喉頭碾過無數次,她艱難地開口,「她沒死,文毓秀沒有死。她還活著,她一直活著。」

她媽震驚地盯著她的臉,好久好久,久到她都覺得自己快瘋了。

「……真的?」她媽哽咽著吐出兩個字。

真的嗎?任小名想點頭,眼淚卻洶湧而出,不知道是哭那個她年少時喜愛的周老師,還是哭這個她從未謀面的瘋子文毓秀。

真的活著嗎?現在活著的這個人,還是她印象里才華橫溢神採風發的,會告訴她們花開了要去春天裡玩的,會教她去找自己的理想的老師嗎?這樣的活,算是活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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