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台州。
她從比利時中途退學回國後,已經四年沒有離開雲南。
如果不是自小看著她長大的沈公回鄉祭祖,她也不會來到台州,陪老人家重遊故里。
這次因為沈公來台州祭祖,從各地趕來的沈氏後人足足有170人,卻只有沈公和他的兩個兒子住在老宅里。南北也陪著住在這裡,她早到了一周,每日除了見各色長輩小輩,就是去老宅子附近的玉坊。
玉坊是私人所有,多被地方政府用來展覽,招待貴賓,不會有太多的閑人。
這日午後,天氣有些沉悶。
沈公在接受一家媒體的深訪,她左右無事,又從老宅子後門而出,沿著小路走到玉坊。推門而入,濃郁的檀香氣混著空調冷風,撲面而來。正對大門的琉璃屏風後,有台灣歌仔戲腔飄出來,拿腔掛味兒,一絲不苟的老派風格。
門外真是火一般熱。
猛地享受到空調的冷風,她不禁愜意地眯起眼睛,長長地吐了口氣。
她剛想張口要涼茶,卻愣在了那裡。
內堂有兩三個客人,有個人非常醒目。
是程牧。
她還記得當初告別時,他的模樣。那時的他是個年輕的男孩子,高瘦,黑色的短髮,只有眼睛是非常漂亮的褐色,像波斯貓。而眼前,這個活生生存在的人,已不再是男孩子,早已長成個確確實實的男人。
南北對內堂看見自己的女孩比了個噤聲的手勢,悄悄從後堂走過去,遠遠地,仔細看他。
程牧穿著黑色的襯衫,除了手腕上的表,渾身上下再沒有任何多餘的東西。他只這麼坐著,單手搭在桌子邊沿,看著身邊的女人挑鐲子。兩個人偶爾有交流,均是在用粵語對話,這種地方語言對於聲線好的女孩,真是加分不少。
這裡是私藏的玉器店,第一天來的時候,沈公跟她說過,凡是能夠來這裡的人,都是和沈家有關係的人。難道,他也和沈家有關係?
南北有些不敢相信。
「這個好嗎?」女人舉著手臂,看他。
「還不錯。」他倒是惜字如金。
程牧於她,是曾有過一段時間接觸,就差點破關係的物理系高才生。而自己於他,只在大學念了半學期就被迫離開,沒有點破那稍許曖昧關係的女孩子。所以,在這裡,在台州,在沈家私人的玉坊里,再見面,該做些什麼?
她沒有走出大門,而是走進了內堂,地毯是很厚重的那種,走在上邊有著軟綿綿的觸感。因為她的靠近,兩個人都看了過來。
南北笑著說:「這裡最好的翡翠,應該還沒有拿出來。」
「真的嗎?」那個女人眼睛裡有著愉悅的情緒。
「如果有,可以都拿出來。」程牧看著她的臉,仔細端詳久違的故人。
「稍等。」
她說話的聲音低下來,偏過頭去對身邊早已熟識的店員說了幾句話,很快,就有人端來了她所說的那些「最好」的鐲子。
那個女人應該是很懂這些的,眼睛裡是滿滿的歡喜,低頭一個個細看過來。
她站在女人左側,悄悄把視線越過去,無聲問他:女朋友?
程牧手肘撐在紅木桌邊沿,只是瞧著她,眼睛裡彷彿有著笑,可卻沒有露在臉上:「這些看起來都不錯,有沒有特別值得收藏的?」
對於她的問題,他完全漠視了。
「有。」她輕揚起嘴角,向店員要過來鑰匙,走到巨大的玻璃展櫃前,打開了鎖。
如此大的展櫃,卻僅有兩個玉鐲,足可見其價值。
她卻沒有猶豫,將並排的兩個玉鐲都拿了出來,挑了小的那個,轉身替女人試戴。她輕握住女人的手,將玉鐲自併攏的四根手指穿過去,壓到了拇指下的虎口處,尺寸竟然非常合適:「這個值得收藏,大小也很適合這位小姐。」
「怎麼不直接戴上?」程牧饒有興緻,看了眼她手裡的玉鐲。
「尺寸合適的鐲子,戴上就很難再摘下來,而且玉鐲合適就等於選取了主人,硬要拿下來也不好。」南北說得有模有樣,「這是用來鎮店的寶貝,還是要先生和小姐考慮好,才方便試戴。」
她身後跟著的兩個女店員,綳著不敢笑。
這話說得雖然唬人,可話語完全不專業,倒像是江湖騙子。要不是沈公預先留下話,這位大小姐無論做什麼都隨她,她們還真不敢讓南北這麼直接拿出來。
不過道理倒是真的,雖然店裡有專門用來取玉鐲的手油,可這樣合適的尺寸,戴上再要取下來,的確需要吃些苦頭。
她本是想嚇唬嚇唬他。
沒想到程牧真的就拿過來,直接一套,給那個女人戴上了。
南北眼看著這麼好的玉鐲給了別人,輕吐口氣,給女店員示意可以算賬了。女店員抿嘴笑笑,沒有往櫃檯走,反倒直接躬身,引著兩個人走出了屏風。
「是熟客嗎?」
「不是,沈公派人帶他來的時候就說過,無論挑中什麼,都算是送給晚輩的。」店員很是感慨,虧她們還為老闆省錢,藏著這些最好的翡翠,沒想到被南北給敗了。
翌日所有人都知道了這件事,南北烏龍間的一個玩笑,送出了市值七千萬的玉鐲。這間玉坊本就是作私藏和地方政府展覽用,算是沈家給故里增添的一些政績。所以少了什麼,多了什麼,倒不會有人真的去計較。
「沒關係,只不過是李蓮英那個老太監偷拿出宮,被賣到海外的,起碼給了那位,還是長久留在中國境內,算是保護國寶了。」只有和她一同長大的沈家明,說話頗為酸溜溜,「大不了記在你哥哥賬上。不過北北,你怎麼會對程牧陽這麼慷慨?」
她怔了一瞬:「你是說程牧陽?」
「是啊,程老闆的第四個侄子——程牧陽,」沈家明站起來,仔細端詳著窗口籠子里的鸚鵡,「程家從來都是選賢不選親,自從程公邁入七十歲開始,這個程牧陽越來越頻繁出現,儼然已經是程家的小老闆。」
她「哦」了聲:「我認識他的時候,不知道他是程家的人。」
沈家明倒是有些意外,卻疏忽了金剛鸚鵡的厲害,險些被啄到手指。可就在鸚鵡瘋狂撞籠子的時候,他還不無感慨地瞧她:「真巧。」
「是啊……真巧。」
程牧陽,原來他就是程牧陽。
南北手中的紅茶,散發著裊裊的熱氣。
江浙剛好進入了梅雨季節,天氣像是多雨的雲南,都是熟悉的氣候,她倒也不覺得離家很遠。現在想想,似乎自己始終就生活在多雨的地方。在比利時的那幾年,也是多雨,可是氣候卻非常舒服,夏天最高不超過28℃,冬天深夜最低只徘徊在0℃。
可雖是雨雪多,卻大多是黏稠的小雨和落地即化的小雪。
那場堵上900公里的大雪,數十年難遇。
那時候她被送到醫院,醫生用比利時味道的法語不停追問,到底是誰取出的子彈,程牧終於被迫承認是自己時,她還詫異於這個男孩子的膽大。只不過他手邊沒有什麼像樣的東西,傷口真是難看得不行。
後來再如何補救,她右臂上側都留下了明顯的疤痕。
幾個同學都被嚇得不輕,倒是她這個中彈的,還有那個蹩腳的傷口處理員都很鎮定。她小時候在雲南曾經歷過真正的槍戰,所以除了疼,真就沒什麼負面情緒。可從警察做筆錄,到最後住院,程牧也都沒表現出特別的情緒,這的確震撼了她。
那時以為他是學物理的,大腦構造不同。
可是到今時今日,她總算有了答案。程家是以軍火生意為主,他怕才怪。
難怪,他從頭至尾都只會問她:「你還好嗎?」
真是……過分。
那時候因為天氣潮濕,傷口並不是那麼容易好。
回到學校後,很多同學都發現她身邊多了個漂亮的混血男孩子,兼任「保姆」。當時南北和一個俄羅斯女孩住在同一個房間,他一個男孩子進出總是不方便,可沒想到同住的女孩竟很願意成人之美。
某晚她埋頭做數分的課業,那個女孩子問她被一個男孩子暗戀這麼久,有什麼想法沒有。她有些茫然,俄羅斯美女穿著小短褲,晃蕩在她眼前說,那個叫程牧的男孩子自從她入校時,就開始關注她了。
之前的事情南北真的不知道。可當時的她,卻早有了感覺。
不過她太特殊的家庭,讓她沒有深想,而且似乎,她對他還差了那麼一些些感覺。
況且如同程牧這樣的物理系高才生,應該一路讀書,最後順利進實驗室才對。
根本不該有任何牽扯。
只有一次,只有那麼一次,她試探過他。
「你對軍火買賣之類的,有什麼看法?你想要過那種日子嗎?」她仰靠在椅子上,舉著自己的書,眼睛卻在悄悄瞄著他。
她真的很享受,這樣一對一的中文對話。
他的語調非常標準,比起自己這個前後鼻音不分的人,真是規整了不少。
程牧瞧了她一眼,用筆尖輕敲點著桌面,有那麼一瞬笑得像是個老謀深算的狐狸:「聽上去,你很憧憬?」
「怎麼可能?」她搖頭晃腦,嗤之以鼻。
那個下午,外邊是比利時常有的陰雨天,他坐得離她很近,身上的衣服都是特意烘乾過的,有淡淡、暖暖的味道,她身上的衣服也是如此。
不得不說,之後她再沒有過這麼貼心的「保姆」。
她並非沈家子孫,到真正祭祖的日子,她理所當然成了最閑的人。
沈氏在江南已經傳承到二十六世,數百年來屹立不倒,本就備受關注。沈公這次又是二十幾年來初次返鄉祭祖,自然有不少媒體緊隨其後,把這家事弄得如同作秀。
天蒙蒙亮的時候,祭祖已經開始。
南北混在記者人群里,遠遠跟著沈家一百多人。今天來的媒體,大多是地方政府為了政績請來的,只不過這樣的日子,最多也就允許媒體隨行拍照,絕不會接受正式採訪。
眾人從祠堂觀摩,一路到內堂奉香,最後踏上先祖墓道,行至墓前,開始論資排輩地鞠躬奉香。
一排排白色的菊花,每個人上前時,都會彎腰添上一株。
她身前的兩個記者,難以擠到最內側,索性放下相機開始低聲八卦。
「現在獻菊花的是沈卿秋,今年在墨西哥競選財政部長,沒想到他輩分這麼低。」
「這種大家族就是這樣,你看他前面的男孩子,看站著的位置比他輩分大,看著也就十五六歲。」
……
八卦這種事情,自然有虛有實。
她聽得樂呵,也權當作是消遣。
到接近午飯的時間,祭祖終於告一段落,沈家安排了所有境內外的媒體人用餐,地點就在老宅,由專門請來的師傅做齋膳。幾個常年住在台州的人,負責媒體和那些地方領導的用餐。
而南北則始終跟在沈家明身側,由於樣貌太出挑,被不少人記在了相機里。小小的一張臉孔,眼角微揚,大多時候不喜歡笑。
可偶爾和沈家明說話的時候,總能被逗笑,不知道的還當真是一對璧人。
可若有人真聽到兩個人的對話,必然會發現自己錯了。
且大錯特錯。
「來,笑得好看些,」沈家明側頭,笑得很規整,「明天《聯合晚報》肯定會有你的照片。」
她自然知道他的意圖,倒也不介意配合:「你那個名媛,是不是最近想要複合了?」
「名媛?」沈家明下意識地揉著自己的食指,昨天被金剛鸚鵡啄得幾乎掉了肉,現在想起來還是撕心裂肺地疼,「往前數過去三代,就已經沒有什麼可說的人了,何來名媛?」
南北「嗯」了聲,豎起中指,對沈家明晃了晃:「不好意思,我往前數三代是土匪。」
沈家明綳不住,「哧」地笑出了聲,攥住她的中指:「有人看你。」
「真的?」她假意理了理頭髮,幫著這位小公子演戲,「這樣可以嗎?上鏡嗎?你說那些記者怎麼都跟到這裡了?」
「可以,完全可以。」
沈家明笑容可掬,攬住她的肩膀,把她的身子扭向東南的方向。
有人走過來。
她神情意外地看著他。他好像比前幾天看到的時候,更高更瘦了,走路的樣子沒有任何改變。他們兩個看過去的時候,程牧陽面上明顯有微笑,難以捕捉。
她以為他會走過來,沒想到程牧陽卻從假山旁的小路穿過去,很快就走遠了。
「你到底是怎麼認識他的?」沈家明在迴廊邊的木質欄杆上坐下來,「雲南?川貴?」
「比利時,我在比利時讀書的時候認識的。」
沈家明算了算時間:「後來就沒見過?」
她默認了。
「大概是兩年前,莫斯科的新任副市長上台,大力扶持自己所倚靠的黑幫,讓程家的生意縮水不少。當時程家最出名的人,並不是他,而是他堂兄程牧雲。這個人什麼都好,就是有些急功近利,喜歡採用極端手段,想要直接暗殺這個副市長。」
「別人暗殺,你也知道?」
「都是後來知道的。程家之所以能在中俄邊境這麼多年,就是因為聰明、避世。不論近現代的朝代如何更替,始終遊離在國家機器以外。你知道,一旦打破平衡,就是遭受毀滅性的打壓。程家畢竟是生意人,又不是亂黨,當然不會這麼做。」
她聽得有滋有味。
「程家為了這件事,有了一次大動蕩。後來,他就出現了。」
「然後呢?」
「沒有然後了,」沈家明笑笑,轉開了話題,「我記得你從比利時回來,就不再出境了。常年在雲南住,會不會覺得很沒樂趣?」
她搖頭:「也不會很無聊,如果你有機會去雲南,我帶你去看現場版的3D警匪槍戰片。」
沈家明肅然看她:「我不去,我最怕的就是你哥哥南淮。」
南北遞給他一個鄙夷的眼神。
後來的幾天,程牧陽再也沒有出現過。
就在她以為,就此不會再見時,沈公卻忽然告知她行程有變,要從海路返台。老人家話裡有話,並沒有說得很明白,只說自己要留在台州等著捐贈儀式,會有個「朋友」和她一路先行。
她直覺上,猜到那個「朋友」或許就是程牧陽。
天漆黑的時候,她帶著行李箱等在老宅的大門外,等著人來接。
雨太大,即便是站在門口避雨,依舊躲不開飛濺的水滴。老宅並不在人口密集的地方,附近也沒有什麼人走動,更沒有車往來。
吵鬧的只有雨聲。
大概十分鐘後,遠處終於有白色的車燈照過來。
一輛接著一輛的梅塞德斯-賓士S600 Pullman Guard,不間斷地從面前駛過,完全相同的款式顏色,唯一不同的只有車牌。她饒有興緻地看著,開始還去數車的數量,到後來也分不清是第幾輛了,終是有輛車脫離車隊,平穩地停在了青石台階前。
副駕駛座上有人跑下來,打開傘。
南北把行李交給那個人,躲到傘下,三兩步就上了車。
坐在車裡的程牧陽看著她。
他穿著簡單的休閑式樣的白衣黑褲,臉孔被黃色的燈光映襯得輪廓鮮明,像是染了濃墨重彩,光線並不十分足,更顯得那雙眼睛顏色頗深。
她第一句話是:「有拖鞋嗎?」
程牧陽打開隔音玻璃,讓前座的人,遞來雙白色的拖鞋。
「謝謝。」南北低頭把濕漉漉的鞋子脫掉,穿上拖鞋後,終於覺得愜意,再看向他的時候,發現他仍舊看著自己。兩個人的眼睛,被光映得很亮。
三四秒後,她忽然笑起來。
舊友重逢,此時才算真正的相認。
「雨很大?」他問她,聲音有些低。
「嗯。」
「到今晚住的地方,會需要五到六個小時。」他說,「路途有些遠,坐汽車不會輕鬆,做好準備。」
「去哪裡?」她透過玻璃去看後方車隊,「你這裡一共有幾輛車?」
「千島湖。這次來的車,大概有四十輛。」
四十輛?
她笑嘆:「這樣走在路上,會堵車吧?」
如此謹慎出行,她還是第一次見到。
「應該不會,」他始終是偏著身子,一隻手搭在座椅靠背上,另外那隻手則搭在自己膝蓋上,「這裡每輛車行駛在路上,都是間隔五十米,不會離得太近。」
距離很合適,即便有車遇襲,也不會牽連到其餘的車。
「可如果有人留心,記住你上了哪輛車呢?」
他笑了聲:「每隔十分鐘,隊伍最後的車,會加速行駛到車隊的最前方。」
她順著他的話,仔細想了想。
四十輛完全相同的車,保持不近不遠的距離,每隔十分鐘都會悄然挪後一位,恐怕連司機自己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第幾輛。
如果有人想要知道程牧陽坐在哪輛車上,可能性幾乎為零。
可即便是萬分之一的概率猜到了,這樣的車,也很難在瞬間被突破。
她記得這款防彈車,早已達到北約VR7的安全極限。哪怕以半打M51手榴彈同時爆破襲擊,也不會有實質損害。
不過這裡畢竟是中國境內,還算安全。
程牧陽看她不再發問,就以很舒服的姿勢靠回到座椅上,閉目養神。
這個人早在幾年前,就已經開始頻繁出入她在的宿舍、教室和圖書館,兩個人從陌生到試探,再到互相熟識、習慣,用了幾個月的時間。
和這樣熟悉的人同路,她沒有絲毫的不習慣,就這麼靠著座椅,用手在玻璃上按下了一個印記。
透過清晰的手印,可以看到玻璃外的道路。
應該是開上了高速公路,很單一的燈光,不間斷地延伸到視線的最遠處。
「你女朋友呢?」
她忽然想起了那個戴走玉鐲的女人。
「她不是我女朋友,」他的聲音里有些遺憾,「是我一位堂兄的遺孀。」
她說了句抱歉。
「她也是我表姐。」
南北把這兩句話在腦子裡繞了圈,似乎,不算近親結婚?
那天因為台州的大雨,前半程車開得都不是很快,等到開了三四個小時後,才開始慢慢加速行駛。真正到千島湖的時候,已經接近五點,比他預估的時間慢了整整兩個小時。
如此的時長,她下車時雙腿都已經有些發腫。
落腳的地方是私人住宅,只有她和程牧陽,還有他們車上的司機和那個始終坐在副駕駛座上的男孩子,四個人進了庭院。
整棟房子只有兩個老婆婆,除了穿在身上的旗袍是黑白區分,餘下的竟沒有什麼不同,相同的樣貌,雖然已難免年邁,卻連綰髻的方式,都毫無分別。
她們並不像那兩個人一樣稱呼程牧陽為小老闆,而是用地方語言,叫他「程程」。
起初她聽這名字很有脂粉氣,後來在花灑下終於反應過來,程程,程程,不就是那個馮程程,《上海灘》里讓人印象深刻的大小姐嗎?她記得讀書時,特意讓人帶來普通話版電視劇,就是那個唇紅齒白的當紅小生,扮演黑社會老大。
由於過於夢幻,她只把這片子當日韓偶像劇來看。
印象最深的就是,那個黑幫大哥總喜歡叼著根煙,用來塑造角色形象。這讓她不由得想起哥哥南淮,還有程牧陽,似乎都不是喜歡煙草的人。
她洗完澡出來,正是黎明時,遠處的天泛出淺淡的潮紅色,程牧陽就坐在套房的客廳里打電話。她詫異地看他,剛才進來時就發現這裡是兩間卧房,本以為一間肯定是空置的,難道他住在這裡?
他看見她出來,示意她不用管自己,回房去休息。
南北看見天亮了,倒也不想再睡,索性就走過去,在他身側的單人沙發坐了下來。
他在用俄語講電話,她曾經聽同住的俄羅斯女孩說俄語,可並不覺得非常好聽。
程牧陽倒是說得很好,彈舌音很清透,偶爾不經意地停頓下來,過了很久,才會繼續說幾句。因為說得慢,凸顯語調的冰冷柔軟。
她終於相信了喀秋莎說的話,比起西語,俄語更適合漂亮的男人,可以慵懶,可以單純,但又絕對不會抹殺該有的男人味和風度。
她聽了會兒,忽然冷不丁地用中文說了句:「是不是以前喀秋莎打電話,你都能聽懂?」
那時室友斷定兩個人聽不懂俄語,從不避諱。
現在想來,他還真是會偽裝。
「差不多,不過沒有認真聽過什麼。」他也用中文回應她,電話還沒有掛斷,誰知道連線的那邊是誰?不管是誰,他都已經坦然交代了兩句,斷了連線,「還不睡?」
南北略一皺眉,很快又舒展開。
「想要說什麼?」他問她。
「你這幾天都要和我住在一間套房裡?」
「我一直住這間房,已經習慣了。」
「那我換客房?」
他笑起來:「如果我告訴你,這間房始終會有第三個人,你會不會覺得,和我住在一起也不是那麼為難了?」
程牧陽說完這話,露台上的藤木搖椅里,忽然就伸出一隻手。
晃了晃,復又收了回去。
那個男孩子是蜷在椅子上睡覺的,如果程牧陽不說,她還真的注意不到。
他站起來:「在比利時,我們曾睡在一輛車上,剛才在路上,你也在我身邊睡著了,這樣想著,是不是覺得睡在一間套房裡也還可以接受?」
「好吧,」她低聲說著,站起身從他身前走過,「記性還真不錯。」
並非是問句,而是隨口的自語。
她剛走出了三兩步,就被程牧陽拽住了小臂。南北回頭,他說:「北北,我記性始終不錯,這裡,」晨光里的他舉起右手,用兩根手指,碰了碰自己的太陽穴,「一直記得你。」
這樣的距離,能清楚地嗅到他身上的薄荷香氣。
離得太近了,她看著他的眼睛,不知道如何反應。沉默了會兒,終於扯起個微笑:「你不覺得,你認識過的我,和我記憶中的你,都完全是假的嗎?」
那時候的程牧,也喜歡穿著質地柔軟舒適的白衣黑褲,說話總是慢條斯理,有時候心不在焉,有時候又認真得不行。他是個行走在大學校園裡、在圖書館睡著了,都有小姑娘偷拿手機拍照的男孩。
現在這個叫程牧陽的人,卻完全不同。
他嘴角一動,像在笑:「南北?」
「嗯?」
「南北?」他笑一笑,清水似的。
「……」
「東南西北的南,東南西北的北。姓氏很特別,名字也很特別,聽一次就會記住。」
程牧陽一字一句重複當年的對話。
她再次啞口無言。
幸好他也只是這麼說著,最後還是鬆開手放她去睡覺。
就在南北關上房門時,露台上睡覺的大男孩悄悄探出頭,張望了程牧陽一眼,樂不可支。
依照程牧陽的安排,她和他會在這裡住兩三天,等到沈家的事情都結束後,再一同出海。她睡醒的時候已經是下午兩點多,走到樓下看到兩個老阿姨坐在庭院里,低聲閑聊著,她禮貌地隔著玻璃點頭招呼,其中一個老阿姨打開玻璃門,把她帶到庭院里。
另外那個端來了一碗飯。
看起來是青菜和臘肉炒出來的,聞起來味道很奇怪。她拿著筷子,琢磨著會是什麼味道,遲遲沒有吃。黑旗袍的老阿姨笑起來:「囡囡快些吃,很好吃,程程小時候很喜歡的,這叫『菜飯』。」她點點頭,扒拉了一口,味道不錯。
青菜和臘肉的香氣,混著飯的味道,很農家。
「不是什麼好東西,舊時候都是鄉下人吃的。但程程很奇怪,特別愛吃這些最家常的,他喜歡的,總要都讓你嘗嘗。」白旗袍的阿姨說話聲音更細些,普通話也不是非常好,「這次時間很急,下次來我教你怎麼做,以後程程去俄羅斯那種地方,就隨時能吃到了。」
這話,倒真是把她當自家人了。
南北想解釋,可又想想,反正也沒有什麼機會見到,誤會就誤會了。
兩個老阿姨邊笑眯眯看著她吃,邊用普通話夾雜著地方話,給她說起過去的事。
「程程的曾外祖父,可是當時上海有名的銀行家,娶了個外國女人,所以啊,你看他的眼睛那麼漂亮。他小時候啊,白瓷一樣的皮膚,黑色的頭髮軟軟地卷在耳朵下邊,可像個西洋的布娃娃了。」
西洋布娃娃?
南北忍不住笑起來。
「看,看,小姑娘還是笑起來好看,」黑衣服的老阿姨拍拍她的手背,「你不笑的時候也好看,可惜眼角是揚起來的,有些嚇人。還是這樣好,彎彎的,像個——」
「中國的布娃娃,對吧?」南北學著她們的話,開了個玩笑。
兩個老人家同時頷首:「說起來,還真是像。」
她忍俊不禁。
中越邊境被外人傳說可以生啖人肉的南家人,和中俄邊境與俄羅斯黑幫抗衡的程家人,在兩位老人的眼裡,竟然都成了櫃檯里的精緻洋娃娃。
她和兩位老人家正說得開心,那個和程牧陽形影不離的男孩子就走進庭院,比了個手勢。白旗袍的那位老阿姨就笑著起身:「程程讓人來接你了。」
南北站起來,男孩子又做了個手勢,老阿姨馬上心領神會,讓南北去屋子裡換身輕便的短衣短褲。南北依言去房間里換了衣服出去,男孩子就站在路邊替她開了車門,她想要問他什麼話,男孩子直接齜牙笑笑,搖頭,指了指自己的嘴巴,又搖搖頭。
她懂了他的意思。
這幢私有房產本就是臨著湖,車開出去後就始終沿著湖邊開,一路風情一路景。最後停靠的地方反倒沒什麼人,只有一艘快艇,幾個人坐在上邊笑著閑聊。
程牧陽就在其中坐著,戴著墨鏡和黑色漁夫帽,右手捏著個非常眼熟的銀質小酒瓶,在一小口一小口地喝著酒。烈日毫不留情地照射在幾個人身上,更凸顯他皮膚的白。他聽到車聲的時候,摘下了墨鏡,向這裡看過來。
南北走近了,所有人忽然都站了起來。
只有他仍舊坐在那裡,背靠著金屬的欄杆,繼續看她:「我記得你說過,你會潛水?」
「學過一段時間。」南北看了眼平靜無波的湖面,有些意外,「你要潛這裡?」
會潛水的人都知道,那些海島之所以受歡迎,就是因為海水的光線折射極好,無論珊瑚或海魚,都清晰可見,還能看到水中浮動的透明海洋生物。可除了考古的人,誰會潛到湖底?她看著遠處的湖面,能見度很差。
最多深入水下五米,肯定是漆黑一片。
別看現在烈日當頭,下去說不定是刺骨寒冰。
「我帶你去看一些好景色,」他倒是沒否認,「可能是你以前從沒見過的景色。」
他說完,站起來,開始穿戴潛水服和專業器材。
所有人都笑著看南北。
她剛才說過自己會潛水,總不能把程牧陽的好心當面拒絕,只得走過去,在他的幫忙下穿上潛水服,邊穿還不忘追問:「這水下有多深?是不是抗壓的潛水服?保溫嗎?」
問著問著,就覺得額頭冰涼。
程牧陽用小酒瓶輕輕敲了敲她的額頭:「問題寶寶,以前怎麼沒發現你這麼勤學好問?」說完,扭開瓶蓋,把瓶口遞到了她嘴邊,「你可以喝口酒,壯壯膽色。」
她太明白這酒瓶里的酒精含量,聞都不聞:「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