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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第3節 幸運

所屬書籍: 棕眼之謎

「摔下床去後,我整個人是半跪著,腿向後捲縮。」白曉鈴解釋,「所以,我才有力氣撲向他。雖然不能走路了,但是我的大腿和臀部還有力量。估計他完全沒想到我還能反撲他」

「也就是說,如果你當時不是半跪著,而是直直的,完全以臀部坐在地上,你就沒有辦法起身了?因為你膝蓋以下沒知覺,根本不能發力?對吧?」高個刑警繼續問。

白曉鈴點頭。

「那還真是幸運啊。」一旁的王越峰沒心沒肺的接了一句。

「幸運嗎?」白曉鈴呢喃著苦笑。眼眶又是一紅,「我的丈夫處心積慮想要殺死我,我僥倖逃過,這算是幸運嗎?」

「這」

「警官,我殺了人對吧,接下來,我會怎麼樣?」突然,她擦了擦眼淚,又問王越峰。

「這個嘛,如果按你說的,你應該可以算是正當防衛,但是」

「這個問題我們暫時沒有權利回答。」高個刑警淡淡的插嘴道,「女士,你先好好休息吧。同時,這件事也會繼續調查,一切都會等到你康復後再」

「我知道,我是殺了人!我是有罪的!」白曉鈴卻突然打斷高個刑警,「警官,不管怎麼樣,我接受懲罰!我不會逃避。我會為我所做的一切負責的!」

她說著,淚眼婆娑,卻又堅定不移的看著兩位刑警。

白曉鈴的病房外,十允市x醫院的走廊里,王越峰和搭檔並排而行。

這裡是十允市最大的三甲醫院,雖是清晨,走廊里已經來來往往著護士、病人、查房的醫生。對於兩個一起緩緩踱步,又一臉沉重的中年人,沒有行人特別注意。

他們沿著走廊走向電梯口,王越峰從褲兜里掏出了一盒口香糖,熟練的往嘴裡丟了一片,又默契的把盒子遞給身旁的同伴。

高個刑警擺擺手拒絕了。

「悶罐頭。」王越峰收起口香糖,鼓動著腮幫,叫著高個刑警的外號,「說說吧,有什麼想法沒?」

這位黑臉大高個的刑警在頁廣區分局裡有很多外號,諸如「悶罐頭」、「黑葫蘆」、「黑貓警長」之類,都是王越峰起的,平常,王越峰也喜歡輪換著亂叫他,反而很少叫他的真名——李德。

李德將雙手背在身後,若有所思的模樣,還沒來得及回答王越峰,就聽見他接著又說道:

「其實吧,這件事我看是沒什麼特別的一個花心的老公,一個殘疾的糟糠之妻,說句不好聽的,鬧成這樣其實是必然吶」

「現在只聽有她的一面之詞,還是不要這麼早下判斷。」

李德持保留意見。

「好吧,不過,即便她說的是真的,就那個現場和他老公的情況看,即便是正當防衛,要是真上了法庭,也很有可能被認定為是防衛過當」

王越峰自顧自的說著自己的判斷。

的確,我國的法律中,對於正當防衛的定義很明確,對正在行兇、殺人或其他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傷亡,可以不負刑事責任。但是,實際上,是否是正當防衛這一點,在現實的案件中很不好判斷。更有許多嫌疑人為了減刑或脫罪,鑽「正當防衛」的空子。

再者,從傷害結果看,曾傑身中三刀,當場斃命,的確是有防衛過當的嫌疑。

「不過,我倒是覺得,暫且不考慮她陳述經過的真假,僅從防衛角度看,不排除假想防衛的可能。」李德打斷王越峰,補充了一句。

所謂假想防衛,是指由於主觀上認識的錯誤,實施防衛行為而造成損害,這種情況,應當以實際結果判斷處理。

白曉鈴的自白中,她錯殺丈夫的原因,主要是因為她先發現丈夫有殺害她的意圖。可是,事實真是如此嗎?曾傑是真的想殺她嗎?

「但是曾傑準備了匕首啊。這一點不就證明他的確有殺害妻子的打算嗎?」王越峰反駁。

「可是她不還說,曾傑一開始是想製造意外嗎?怎麼突然又改成了要用刀殺她呢?」

「是見『意外』發生不了,所以索性一不做二不休,來個狠的?殺掉妻子後再偽裝成意外?」

「偽裝?」

「比如,扔到江里去之類,這條江你也知道嘛,十之八九掉進去,是撈不上來的」

這個理論似乎能夠成立。

十允市的這條江,是長江最大的支流,途徑貫穿好多個城市,水流湍急,深不可測。若將屍體丟入,巨大的水流很快就能將屍體衝到下游城市,加上江水的浸泡,只要時間稍微長一些,拖上十天半月,就算能打撈上來,確切的死因也不好判斷了。

李德摸摸下巴,在腦中設想著這種可能。

這時,電梯終於在這一層停下,只是電梯門打開後,裡面竟然站滿了人。

李德一驚,提議不坐電梯,他們一起往樓梯間去,沿著樓梯一路往下。

白曉鈴是凌晨清醒的,天不亮李德和王越峰就趕去了醫院,等到兩人再回到十允市的頁廣區分局外時,外面街道上,忙碌的一天似乎才剛要開始。

路邊的早餐店傳來熱騰騰的包子香氣,還沒來得及吃早點的王越峰被吸引,去到早餐店門口,點了一籠小籠包。

還沒等到包子出籠,李德接到了一個電話,是局裡的警員打來的。

「阿德哥,你們在哪啊?快回來吧,來了一個說是要給那個旅館案子提供線索的男人!」

「哦?」李德覺得意外。

倒不是有人來提供線索的原因,而是警員慌張的語氣。

「那個男人啊!神神叨叨像個瘋子!說非要見傷者!還說他是跟著死者他們一起來的,我是對付不了啦,阿德哥,你們快回來啊」

李德聽著聽筒里警員的話,見身旁,王越峰興緻勃勃的從老闆手裡接過一提小籠包。

「那個男人叫什麼?跟傷者什麼關係?」

「說是姓楊,說是傷者的朋友」

「朋友?」

「嗯,他還說,他就是證人,他一開始就知道或許會發生命案!」

「啊?」

李德更覺得奇怪了。剛好,毫不知情的王越峰遞給李德一個包子,李德接過啃了一口。

清晨的涼風襲來,實在是個令人感覺舒爽的春日早晨。

警員口中的男人,是跟著白曉鈴他們一起來的朋友嗎?自稱是證人,那對白曉鈴和曾傑的事知道多少?

李德嚼著包子,想著警員的話,也回憶著白曉鈴的自白。

可為什麼,白曉鈴完全沒有提過這個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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