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聞言,楞了一會兒,像是沒聽懂一樣。她走過來,從修治的手裡接過小桔的信,從頭到尾讀了兩遍,這才相信了,接受了。慢慢坐在椅子上,手拄著頭,發了好一陣兒呆。修治伸手覆在她肩膀上:「你還好吧?」
「嗯。」
「曾經是很親近的朋友嗎?」
「親近談不上。但正南為人十分熱情可愛。抄寫過一首詠鵝的詩給我。年紀跟我差不多大吧,也就是二十三四歲。唉……」她深深地嘆了一口氣,眼睛濕潤,「要是知道如此,不應該當時故意叫錯他名字。」
「這種假設如果能夠成立,我們可以避免很多錯誤。」
「我記得正南說過想要留在日本工作的。」
「做什麼?」
「小說家。」
他微微笑起來:「這個人會寫故事啊?」
「嗯。是校刊的編輯。喜歡文字。這樣的人怎麼會參軍去朝鮮呢?」
「這是一個意外的結果。」他的手放在她的上面,「沒人能夠知道。」
「這麼年輕,客死異鄉……」她握著他的手,「回信給小桔,告訴她,如果去正南家裡弔唁,請幫我送一束花。
「明白了。」
他們在離住處不遠的一家日本餐廳吃了晚餐。話不多,都喝了些酒。有個金髮碧眼的俄國女郎給每一張檯子的客人獻上玫瑰花,花柄上纏著邀請函,上面寫著俄羅斯會館最近新來了上好的窖藏伏特加,邀請新朋舊友們都去嘗嘗。
修治道:「下個星期我早些下班,一起去好嗎?」
「嗯。」她看看他,「我……」她想起要跟修治說的話,還沒張口,修治卻站起來。
是小林從後面上來,還有兩個軍官,明月起身跟著修治與他們寒暄問候,眼光卻不由自主地落在他們腰間抖挎的戰刀上。男人們有幾句公事要談,明月借口去洗手間轉身離開那裡。她走到正廳的拐角處,一個穿著日式短褂子的侍應端著托盤從裡面出來,腳步急,手裡面沒拿穩,跟明月裝了個滿懷,食物和酒水灑在地上。侍應用日語一疊聲地說對不起對不起,明月還未答話,領班從裡面出來,跟明月鞠躬九十度,又遞上白色乾淨的毛巾請她擦擦裙子,明月擺手道不用,我身上沒有弄髒。領班轉頭用並不純正的漢語厲聲對侍應喝道:「混蛋!混蛋!」
明月愣住了:被人喝罵的侍應原來是中國人啊。
與此同時,在餐廳的另一側,小林讓修治明日上午去關東軍軍部填一份表格,從而可以領取一部手槍,以備防身之用。
「我不需要。」修治道。
「東君現在是我們重要的朋友,肩負重大使命。我們很重視你的人身安全。近來發生了三起日本人遇襲的事件,無論於公於私,都不希望這樣的事情發生在修治身上或者哪怕給你添些麻煩。手槍的事情就請不要推辭了……」
修治沒再做聲,心想這幾日確實在工地上聽同事說起過有針對日本人的襲擊事件,其中一起有中國員工直接把磚頭狠狠扣在了日本老闆的頭上,砸得日本人昏迷不醒,中國人被立即扭送到警局,中方軍警們的調查結論是:日本礦場老闆拖欠工資,跟中國工人產生衝突,日本人意欲體罰,中國友被逼急了防衛過當。這次事件的仲裁結果是中國行兇者被處以數年量刑,而日本老闆也因為經營管理中的不當行為被責令向軍閥政府繳納罰款。日本商人立即向駐紮此地的關東軍部求援。日本軍方出面交涉,但是中國軍閥卻避而不見。
事情到這般結果.不知經過幾番策劃和運作,真相已經不可考。只是因為土地太肥沃,利益橫流,轉眼變成了鬥爭的焦點,在此勤奮工作貪婪賺錢的日本人與中國民間和軍閥的矛盾越來越突出,越來越尖銳,已經到了一觸即發的邊緣。
小林向修治笑笑,是師長般的關懷模樣。
修治點了點頭。
明月回來,兩人喝乾了壺裡的清酒,修治握著她的手說:「等我完成了我的工程,你就跟我回京都。」
可是還有另一個人也在關心著東修治的工程。
南一現在看書用舌頭翻頁。她弄了個矮桌放在自己床上.要看什麼書就放桌上,一低頭,用舌頭蘸了書頁,頭擺過去就翻了一頁。她也無可奈何,東一伺候她兩天之後說她太煩人,說什麼也不肯再服侍她,南一咬著牙笑嘻嘻地說:「今天你不肯幫我忙的事情你記得,等你以後癱瘓在床上了,你休想我伺候你。我專門喂你吃大便。
東一跟爸爸媽媽吼叫起來;「你們聽見她說什麼了嗎?她手壞了,心腸和嘴巴都壞了。煩人精!真討厭!」
劉太太道:「東一你大呼小叫地幹什麼?你妹妹手疼,心情不好。」
南一道:「我心情才沒有不好呢。我自己心情好極了。我巴不得你們誰都不理我。剩我一個人!我才高興呢!」
她把自己關在房間裡面一頁一頁地讀《水滸》。眼前又浮現起這一天發生的一幕。
事情正如明月所料,劉南一騙過了媽媽和姐姐,借口去找明月,於是得以自己一個人出門。她坐著人力車去那天見到譚芳的小巷,等了沒多久,這人真的來了,南一頓覺自己後半生有望,蹦蹦跳跳地迎上去,看著譚芳就笑了,她好久不這般可愛溫柔,雙手端在胸前,仰著小臉,:「呀你來了?吃中飯了嗎?」
譚芳看著她也笑了:「既是跟你說好的,那當然得來。」
他這麼隨和,她有點大喜過望,反而有點不太好意思了。
他的手輕輕落在她肩膀上:「你的手,看醫生了?他們說啥時候能好?」
「再換五天葯就會好。但是我現在一點都不疼了。想幹啥幹啥。」她心滿意足,無限歡喜,手上的皮肉之傷又算什麼?
譚芳看著她,忽然長長地嘆了一口氣:「這裡太熱,咱找個茶館聊聊?」
「嗯!」
兩人在一間茶館靠窗的位置上落了座,譚芳叫了一壺綠茶,一碟炸果子。他給南一的杯子滿上茶水,她用繃帶外面露出來的兩手的指頭尖掬著掬著,慢慢飲了一口,放下杯子時,指頭一滑,杯子掉在桌子上,吮當一聲。她抬頭看看他,好像因為自己的笨手笨腳而對他有些抱歉,笑嘻嘻地找台階下:「幸好喝乾了……」
譚芳也笑了:「可不。」
她不願意浪費時間,跟他開門見山:「我說,我是這麼想的:我先把醫院的那幾天葯給換完了再說。也就五天。這期間我可以把行李都準備好——這些事情做起來也方便。咱們五天後,你還來這裡接我。我到時候就跟你走。」
「你爸媽怎麼辦?你都不想想他們?」
「他們挺好啊。再說我姐姐從南方回來也不走了。不行,山上不忙的時候,我也可以回來看看他們。」她倒是想得很明白。
譚芳低頭想想,喝了口茶又笑了:「什麼山?哪座山啊?二龍山還是水泊梁山?」
「你們那座山啊。」南一道,眯著眼睛壓低聲音,一副同夥的樣子,「上次我在山貨店裡見的那些人不都是你兄弟嗎?年初奉天銀行的案子不就是你們做的嗎?」她用指尖指了指自己心口,「我有數。有數。」
「我都忘了你見過那些人的。」譚芳道,「你跟小鳳也見了兩次面吧?」
「嗯。」南一不太喜歡提起那個女孩,把一個果子放在嘴巴里,吃完咽肚了問,「他們現在是回了山上,還是潛伏在城裡?你們不會是又做大案子吧?可需要人手?」
「他們啊?都死了。」
「死了?」
「嗯。」
我們要把故事講清楚就要回到這一年初春。明月在牢房裡見了東修治,修治答應了她的懇求,在獄警的運迫下仍然沒有指認譚芳。土匪譚芳與無關被捲入的南一得以僥倖脫險。修治不顧自身的危險換得了譚芳和南一的安全,可是之後的事情卻因為另一股勢力的介入而走上了岔路。
土匪們打劫奉天銀行所得的大量黃金白銀被分成五部分藏在城中的不同地方。他們本打算等等風頭過了之後再將錢財分批偷運出城,過程當中不同部分之間互不走動,減少聯繫,靜等時機到來。住在城西艷粉屯的老侯和兩個兄弟在一個早上出門去一個相熟的攤子上吃棍飩,兩個學生模樣的年輕人坐在另一張檯子上不時向這一邊看看,老侯的兄弟張吉朗聲道:「學生哥兒要胡椒面就自己過來取,爺們兒長得凶,佐料可不獨吞。」老闆娘和在攤子上吃飯的都呵呵笑起來,兩個學生回頭跟著笑笑,卻沒有過來取佐料。
老侯回家去的路上琢磨這事兒還覺得有點奇怪,三個人回到藏身的小院就被人從後面用槍托砸在後腦海上,「咚」的一下就倒了,老侯躺在地上意識尚在,手腳都不能動,看著院子裡面有七八個人的腳,一個人蹲在他旁邊看看他眼睛,這人正是剛才他們在餛飩攤子上看到的學生,張嘴跟人說話卻是嘰里呱啦的日本話——難怪剛才他沒有聽懂!
日本人就是這般在兩天不到的時間裡有計劃有準備地分別打劫了強搶奉天銀行的土匪們。所有的黃金白銀各色寶物被悉數端走,他們沒有將這筆錢運出奉天城,而是購買建材,僱傭工人,直接用於圓形廣場的改建工程。他們偷運出城的是土匪們的屍首,沒有屍首就沒有了線索,也就不會引起中國軍警的懷疑。兵荒馬亂的年代裡,有誰會去研究山野裡面無名屍體的來龍去脈呢?
匪徒和錢財就這樣在這座城市裡憑空消失了。
譚芳手上沒留當時搶到的錢財,從牢里出來,等了很久才去找同伴,每一處都是人去巢空。他也懷疑會不會獨剩了自己留下來頂缸,其餘人都夾著錢跑了,便撲回山上老窩,自他們傾巢而出赴奉天要辦大案,那裡就剩下了空架子,留守的老兄弟說派去奉天的人一個都沒回啊。譚芳聽到這兒心裡就涼了半截,知道大事不好。
終於回來報信的是只剩下一隻胳膊的老侯,從屍體堆裡面鑽出來,從卡車上滾下來,用僅剩的一口氣掙扎回來報信:是日本人,螳螂背後的黃雀是日本人!
譚芳說到這裡,南一目瞪口呆。伸手去拿茶杯,卻到底還是把杯子掉在了地上,「啪」的一聲,這回四分五裂。
他卻臉色如常:「丫頭,你還想跟我去山上,我哪裡還有什麼山啊!」他飲一口酒,「我找了三個月,終干撿到些兄弟們的屍首或留下的衣冠物什。每人都不多,一節骨頭或者一片衣服,埋了十九座墳。十九個人。就是你見到的那些。」
「小鳳呢?」
「也沒了。」譚芳看著她,說到了小鳳,他的淚忽然闖進眼睛裡,嘴唇和下巴難以控制地戰抖,「一起沒的。找到她的時候,身體都看不出來了,真奇怪啊,頭髮還是好的……」
南一淚如雨下,用纏著繃帶的手去擦眼睛,眼淚卻越滾越多。
「別跟著我了。跟著我幹什麼啊?自己好好的,不行嗎?」譚芳道,「找個人成親,生娃,別人行你有什麼不行?人太貪心了,是要短命的,你瞧我們這些人,從前還是人,現在都是泥土,都是墳了!」
「你現在要怎麼辦?」
「我嗎?兄弟們就這麼死了,我總得做些事情。」
「要幹嘛?」
「找到仇人,以命抵命!」他仰頭把自己杯里的茶喝乾:「那天你說要見面,我若不來,你肯定不甘心。剛說的話,沒一句誑你,但你信或不信,我也不在意,我要走了,丫頭你以後好自為之,別作傻瓜!」
他又把一個後背轉給她看,抬腳要走,南一騰地站起來:「等會兒別走。」
他沒回頭:「說吧。」
「我等……」
「別等。」她話音沒落他便說道,「你對我好,我心裡都知道。這條命不知道還能留到什麼時候。可是要是我活著,你就來這裡找我,要我做什麼都行,只要你一句話,命反正也不是我的了,能報給兄弟們就報給兄弟們,能還給你,我就把它還給你……」
譚芳說完走了。南一留在座位上,覺得從脖子到耳朵都發麻。腦袋裡面彷彿又見到小鳳,麻花辮子,身體圓實,罩著件小花襖,跟南一交涉,嘴上從來不讓分,美麗又厲害,但這女孩現在已經沒了,身體腐爛在泥土裡面,只剩下頭髮。她有多大?除了「小鳳」,她可還有個大名兒?
她就此又想到譚芳,他們每次見面她都不知道他下次的死活,因此每一次都像拾到便宜。可如今與以往又不相同了。以往譚芳自己也要活命,如今他窮途末路,已將生存置之度外,為了報仇心甘情願,一心赴死!像書裡面那些一心要成就傳奇的俠客,有一種宿命的悲情與豪邁。
南一看著自己纏著繃帶的雙手,越來越灰心:這是一雙普通人的手,受傷了會疼會怕它感染引起更大的麻煩,自己的生活也是如此,要安全第一,於是平庸沉悶。她痛苦地發現如今的自己是多麼地以這種安全和平庸為恥,卻毫無能力擺脫。這種對於自己的恥辱感與無力感讓她煩躁無比,心像被兩側烈火反覆煎熬。她討厭身邊的所有人,看到他們彷彿就看到鏡子里的自己:父母姐姐,還有明月。她對他們橫眉冷對,大呼小叫,像一隻不能出走的卻發瘋了的小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