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0年的維也納,充滿了歡樂。
一輛馬車,冒著大雨緩緩駛來,在一個華貴的公寓門口停住。一個服飾整潔、神態
瀟洒的中年男子跨出車門回身與車裡夥伴道別。
「你決定要試一試嗎?史丹文別忘了他是個射擊手。」夥伴問道。「我不怕被殺,」
史丹文微微一笑。
這時已是深夜兩點。他的夥伴驅車而去,其中一個譏笑說:「史丹文這次挑錯女人
了。」「哼,不知道我們等一會兒來時,他是不是還在屋裡?」
正像夥伴們猜測的,史丹文這時告訴他的老僕人:「別為我著急,我不會去決鬥。
我不想求榮譽的虛名,快幫我收拾行李,雇一輛馬車,我要從後門溜走。」
老僕人點點頭,遞給他一封信:「晚上送來的。」史丹文隨手抽出信紙,信紙上寫
著「聖凱士醫院」的字樣,信末卻沒有署名,他看了第一行,上面寫著:
「當你看到這封信時,我也許已經離開人世。時間這樣局促,要說的話很多……你
看完此信,就可以知道:我是整個屬於你的,而你甚至不知道世上還有我……」
他睜大兩眼繼續往下讀,像要發現他生命中的秘密:「我忘不了有一天從學校回來,
看見工人正把許多樂器搬進屋去,使我對這位新來的鄰居起了仰慕之心。」
史丹文看到這裡,十分振奮,在他模糊的印象中,他想起了十四年前,他被人稱為
樂壇的驕子,很多人把他和莫扎特相比。
信里的我,當時剛滿十五歲,與寡母相依為命。她在史丹文搬來以前,天真無邪,
是個心地純潔的少女。此後,每當史丹文彈琴時,她總是斜倚在鞦韆架上,出神傾聽。
每當看見史丹文從樓梯上走下來,她不知為什麼,頓時兩頰緋紅,但又忍不住上前為他
打開門。
她在信里告訴史丹文:「也許你不信,從那時開始我已愛上你了。我自己在暗地裡
作準備。投考舞蹈學校,使身段美妙,去圖書館閱讀古今音樂家傳記,期待對你有更深
的了解……那天我借幫你老僕人抬地毯的機會,潛進你的房間……」
她在史丹文房裡,撫摸著每一件傢具,心裡充滿喜悅。等她下樓回到自己家時,母
親突然向她宣布,她將和一個在凌斯工作的男人結婚。她神經質地哭叫著,痛苦萬分。
臨走的那天,在車站上,她想到從此再不能見到史丹文,便不顧一切地逃了回來,
在自己曾經住過的空房間里,等待著史丹文。結果,史丹文回家了,帶著一個女人,一
陣陣嬌笑聲送到房門外,鑽進了她的耳中。她痛苦而又失望地走了。
十八歲的她開始在社交場中活動,她的美貌引動了多少男人的愛慕,但她毫不動心。
繼父為她介紹一位年輕軍官,她卻說已經在維也納與一個音樂家訂了婚約。此後她再也
不能安身,又獨自回到了維也納。信中繼續寫道:「我每夜都站在你公寓前的街角上,
可是你從來沒有注意到我,直到那一天……」
這一夜天降大雪。她凝立街頭,感到寒慄。突然,史丹文在她身旁擦身而過,朝她
看了一眼,向前走幾步,卻又退了回來。
「你不就是那位我在夜裡常常看到的小姐嗎?」他微笑地問。她含羞地點點頭。他
扶起她的手臂,一面扶著她走,一面溫和地說:「我們總該決定一個去處才好。」
史丹文提議驅車到公園去游賞。途中,他跳下馬車,在花攤上買了一把潔白的玫瑰
送給她。從公園出來,他們又到一個小酒店去跳舞。在交談中,史丹文發現她對自己原
來很熟悉,很是奇怪。而自己對她卻知道得那麼少,甚至還不知道她的姓名。「我連你
住哪兒也不知道。答應我,你不會突然失蹤吧。」史丹文問道,「失蹤的決不會是我。」
她簡單地回答他。他們回到史丹文公寓時,已是夜色濃重。他揭起她的面紗,熱情地吻
著……
第二天清晨,她悄悄地離開了公寓。她還帶著白玫瑰。可是,花瓣已開始萎黃,香
味也不如昨夜芬芳了……
史丹文要去米蘭演出,他來到她工作的地方向她告別,她又去車站送他。史丹文吻
著她,「我去得不會太久,兩個星期就回來,兩個星期後我們又能重逢。」
從那天起,她天天盼望他的信息。幾個星期過去了,音訊杏無。她不得不相信史丹
文只是把她當作另一種女人,而她的自尊心使她不願去找他。九個月以後,她生了一個
男孩。她替孩子取了個名字:史丹文。
信中寫道:「你也許會奇怪我為什麼不來找你,因為我希望成為你女友中的一個,
而無求於你。可惜你不能見到你的兒子,我為他受盡千辛萬苦,為了他,當他九歲時,
我與約翰結婚了,他對我的往事完全知道。」
在她二十八歲生日的那一夜,她的命運又有了變化。她與丈夫去歌劇院看歌劇,聽
到有人在談論史丹文,她忍不住用目光在劇場里掃視,終於,她與史丹文的視線相遇了。
他的目光中充滿羨慕和企求的表情。她再也坐不下去了,借口頭痛,告別回家。
她在門口等候馬車,史丹文從劇院里跟蹤出來。「我們以前一定見過面,剛才我跟
你上樓,看你進包廂。我覺得我一定要和你談話。」他的聲音還是那樣的柔和親切。
「我儘力在腦子裡搜索一個身影,一個分別很久,等候已久的身影……就像是我等待著
的那個人兒,你究竟是誰?」他竟忘了,真的忘了!她愛他如此之深,而他竟然完全忘
記了她。她失望地返身向馬車走去。「請允許我再見你一次。」他緊緊跟隨,要求著。
「我不知道。」她直截地回答。
她跨進車門,不料,約翰已坐在裡面,用痛苦的眼光望著她。半途上,約翰提出:
希望她別為了渺茫且不愉快的結局而影響他們的家庭幸福。他怒不可遏地叫著:「我可
以為此不惜任何犧牲。」
她懂得約翰話里的意思,他是一個擊劍名手。在那時,以決鬥來獲取榮譽,是一種
普通而流行的行為。可是無論丈夫如何警告,她還是決定將自己交給命運來安排。
第二天,她便送兒子上火車回學校。晚上,她不顧一切地去找史丹文,她買了一束
潔白的玫瑰,踏上那熟悉的階石。史丹文見她到來,非常興奮,但他的一舉一動都使她
相信:他已經完全把她遺忘了。現在,他還是一如既往地把她當作一個新的獵艷目標。
「史丹文,」她神色鄭重地對他說,「我到這裡來,有話告訴你,是關於我倆的
事。」但是史丹文卻輕佻地回答:「如此深夜,還談什麼嚴肅的事?」她頓時眼中充滿
淚水,滿懷失望地衝出房間,衝出公寓……
信中最後寫道:
「我想把生命奉獻給你,然而你根本把我忘了……我兒子被傳染了傷寒症,離開了
人間。感謝上帝,我也感染了傷寒症。請你相信我始終愛你,只有和你和我們的孩子在
一起時,我才能真正獲得生命……如果你能……」
在最後一個字上,有一個大墨點,表示病人在這時無力地把鋼筆丟下了。
史丹文驚愕地閱讀信箋上附著的一張紙條上面寫著:「此信系本院的病人所寫,她
臨終前喚你的名字,此信想是為你而寫。願上帝保佑你們。」
史丹文把頭埋在手中,忍不住熱淚直流。他有妻子,有愛兒,他可能享受天倫之樂
而獲得事業上的成就。可如今他卻墮落成了一個一無所有的浪蕩子。
他的老僕人輕輕走近他身邊。「記得她嗎?」史丹文輕聲問。老僕人點點頭,在紙
上寫了兩個字:「莉莎。」
「莉莎!」史丹文脫口叫喚,用整個生命呼喚她的名字。
突然,馬蹄聲自遠而近,停在公寓門口,這時已將近五點鐘。「把我的東西拿來。」
史丹文吩咐道。主僕二人相互看了一眼,兩人心裡都明白,這是永訣。
史丹文從花瓶中取出白玫瑰,兩眼深沉地久久凝望著那潔白的花朵,堅定地向馬車
走去,沒有恐懼,也沒有憂愁。他的臉上平靜、安謐,像是去會見久別的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