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的一天下午,貴州省某地級市的一所住宅小區內,一名中年的送水工毫無緣由地與一位路過水站的業主發生衝突。沒想到,送水工迅速將那位男性業主放倒在地,業主拚命掙扎。兩人的廝打很快引起了周邊居民的注意,有人報了警,警察趕到後將送水工和受傷業主一起帶往派出所盤問處置。
在派出所里,送水工很快交代了自己「毆打他人」的違法行為,但隨後,警方對受傷業主的取證卻持續了整整20個小時。最終,送水工被無罪釋放,受傷業主卻在完成了DNA採集比對後被刑事拘留。
一天後,我市警方派人趕到當地,接走了送水工和那名受傷業主。至此,我市2002年「8·22惡性入室盜竊轉化搶劫、強姦致人重傷案」終於宣布告破,嫌疑人全部被緝拿歸案。2014年年初,「8·22案」宣判,被送水工按倒在地的那名「業主」最終被判處死緩,而那位年近半百的送水工,也終於結束了他四年顛沛流離的生活。
面對民警們的挽留,他微笑著搖搖頭,然後收拾好行囊,登上了北上的列車。
「以後沒什麼事,就別聯繫了。」發車前,送水工對送行的民警說,但他又轉過頭來補充了一句:「請轉告楊局長,三大隊任務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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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水工真名叫程兵,曾是我市公安局刑偵支隊三大隊的大隊長,2002年8月,他因犯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罪、瀆職罪被判有期徒刑八年,2009年3月減刑出獄。2013年9月,他協助公安機關,抓獲了2002年「8·22案」的犯罪嫌疑人王二勇。我看到這份履歷已是一年之後。那天,程兵的同事老張就坐在派出所值班室里,他點了一根煙,向我講述了程隊長當年的故事。
「2002年8月22日,我在刑警支隊三大隊值班,接到報警說轄區一個女孩子在家出事了。」老張回憶道。
那天是程隊長帶班出警的,眾人趕到案發現場後,室內的一幕讓在場的所有人都氣血上涌:一名17歲的女孩赤身裸體躺在卧室地板上,頭上有一處明顯傷口,鮮血伴著腦組織流了一地。隨後趕來的120醫生把女孩送上救護車後,技術隊民警繼續對案發現場進行勘察。據女孩的父母稱,兩人當天外出走親戚,女孩說自己身體不舒服想卧床休息便沒有同去。夫妻二人在親戚家打牌直到凌晨才回家,不想回家之後,卻發現女兒在家出了事。
案發現場位於小區較偏僻位置的一座居民樓四樓,勘察後,技術民警發現嫌疑人一共有兩名,是相互配合從一樓攀爬防盜網和空調外機到達四樓,而後扒開紗窗進入室內的。
後經受害者家屬確認,當晚家中財物被洗劫一空,經濟損失在6萬元左右,而最令他們痛心的還是女兒—經醫院全力救治,女孩雖然挽回了生命,但因腦部受到重創,成為植物人。這是一起典型的入室盜竊轉化搶劫、強姦致人重傷案,從入室盜竊的手法來看,應該是慣犯所為。
「當時程隊長在大隊會議室聽案情彙報時,狀態就有些不對。他鐵青著臉,瞪著眼,手裡不斷地攥著煙盒,那包煙都被他攥成了麻花,跟人說話就像吵架一樣……」
在場民警誰都看得出程隊長的怒火,當時程隊長家中也有一個10歲的女兒,被他像掌上明珠一樣寵著,或許被害女孩的慘狀讓他聯想到了自己的女兒—那種憤怒既是出自警察,同樣也出自父親。
當時,程隊長向分管刑偵的楊副局長立下軍令狀,五天內破案。楊副局長擔心時間不足,想把時間拉長,但程隊長卻堅持說只要五天,限期若破不了案,他就主動辭去大隊長職務,去狗場(警犬基地)養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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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程隊長這樣立軍令狀,就是因為他心中有數啊!」老張嘆了口氣。
程隊長21歲從「省公校」畢業後便當了警察,從戶籍、管段民警做起,到2002年,已是從警第十六個年頭,積累了大量的辦案經驗。那次,從嫌疑人攀窗入室的手法上,他認定是一夥四川籍盜竊團伙所為。「那年頭,我市有不少流竄盜竊團伙,各地團伙都有各自的手段,河南團伙喜歡「溜門」,貴州團伙擅長撬鎖,而慣用「攀窗'入室的,基本都是四川那邊的。」
法醫從受害女孩的體內提取到了精斑,又從陽台窗框上採集到了指紋。經比對核查,指紋比對鎖定了曾有盜竊前科、並被公安機關打擊過的四川籍犯罪嫌疑人王大勇,DNA比對則鎖定了王大勇的弟弟王二勇。王大勇,時年32歲,曾因盜竊罪被判刑;他的弟弟王二勇也是一名盜竊慣犯,兄弟二人曾做過空調安裝工,善於攀窗入室盜竊。
公安局馬上對王大勇兄弟發出了通緝,僅僅兩天後,兄弟單位傳來消息,兄弟倆竟然繼續作案,王大勇在現場被抓獲—那天他和王二勇在攀窗盜竊後,同樣試圖對女主人做出侵害,不料女主人的丈夫和哥哥突然回家,混亂中王二勇逃脫,受害人親屬則抓住了王大勇,將他痛打一頓後撥打了110。
「王大勇被帶到三大隊的時候,已經被受害人家屬打得面目全非,我們對著照片認了半天,才確定是他。」老張說。
公安機關早已有「文明執法」要求,但面對眼前的王大勇,在場民警誰也沒能守住底線,尤其是程隊長,見到王大勇的「見面禮」,就是一記老拳。「那時候還沒有同步錄音錄像的訊問室,對嫌疑人的審訊都是在民警辦公室里進行的。」老張接著說。
那天,老張被程隊長安排在辦公室隔壁的值班室值班,沒有親自參與對王大勇的訊問。但從隔壁傳出的慘叫與怒罵聲中,他知道自己的同事們正在給王大勇「上手段」。「中途我因為送材料進過隔壁一趟,王大勇正在窗戶上「背寶劍」,旁邊一位民警手裡拿著電警棍,問他弟弟王二勇跑哪兒去了,他不說……」
老張說,不知那晚算不算是自己走運—後來王大勇死了,所有參與訊問王大勇的三大隊民警都受到了處分,最輕的也是被調離公安機關,只有他因為沒有參與刑訊逼供,在三大隊被撤銷後,轉崗去了派出所。「你也得虧沒參加,算是三大隊'碩果僅存'了……」我心情複雜地對他說。
但老張嘆了口氣說:「一起案子,嫌疑人沒抓完,辦案的兄弟們先「進去'了,民警也都是有家有口的人,誰都跟王大勇沒私仇,可他一死,整個三大隊「報銷」了,我從參加工作開始就一直在三大隊,隊伍沒了,我雖然還是個警察,卻總覺得像個「棄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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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勇死於接受訊問當晚23點10分,老張說那個時間他記得很清楚。
「王大勇說要上廁所,被帶出了辦公室,他上完廁所就坐在了大廳的沙發上,滿頭大汗,全身發抖,表情非常痛苦,以前我見過不配合的嫌疑人被「收拾',但沒見過這麼重的,我提醒他們下手輕一點,但那個同事也是一臉怒氣,說拖把桿都斷了三根,可王大勇死不開口,還在民警面前說風涼話……」
民警們本來打算讓王大勇「緩」一下,然後繼續「收拾」,不料坐在沙發上的王大勇不但沒能「緩」過來,反而抖動得越來越厲害,後來漸漸變成了抽搐,從沙發上滑到了地板上。兩個民警見狀又把王大勇拖到沙發上,還罵了他一句「別裝蒜」,但很快,王大勇又滑到了地上,而且開始口吐白沫。
三大隊民警趕緊向程隊長彙報,程隊長來到王大勇面前看了看,感覺不妙,讓民警把王大勇放平在地上,趕緊通知醫院來人。可惜王大勇沒能撐到醫生到來。幾分鐘後,他怪叫了幾聲,一陣猛烈抽搐,然後便沒了氣息。
「後來檢察院組織的法醫鑒定,王大勇死於重度顱腦損傷和肝腎功能衰竭……」老張說。「他們照王大勇頭上「招呼」的?」我感覺有些不可思議。
老張無奈地笑了笑,說他也不知道,但估計不是。因為那個年代警察「上手段」是有技巧的,沒人會照死里整。最大的可能,還是王大勇先前在受害人家屬那裡受的那頓打。
但王大勇是死在公安局的,整個青紫色瘀血的後背也使程隊長等人無可辯解。就這樣,在王大勇死後第7小時,除了值班的老張外,程隊長和整個三大隊民警被集體帶到了檢察院職務犯罪調查科。
「當時,三大隊下面有兩個中隊,加上內勤總共占著四個辦公室,那天他們被檢察院叫走之前,還跟我說,讓我幫忙整理一下辦公室,之後回來還得接受局裡的內務大檢查。我在隊里忙活了一天,結果他們一個人都沒回來,檢察院的人倒是來了幾撥。」
望著空蕩蕩的辦公區,老張的心裡說不清滋味,後來,連他也被叫去檢察院問話。而那些三大隊的同事,從此便再也沒有以警察的身份出現在辦公區。
事發之後,公安局領導和兩起入室盜竊案的受害人家屬都去檢察院求過情,局領導懇請檢察院考慮王大勇的案情,對程兵等人從寬處罰,被檢察院拒絕了。「8·22案」的受害女孩父母和親屬一干人等,也曾跪在檢察院門口,請求免予對程兵等人的刑事處罰,同樣也被檢察院拒絕了。
「後來還是判了,故意傷害致人死亡,一共判了五個,程隊長八年,小劉五年半,張海子三年零九個月,老徐最重,十二年,其他不構成刑事犯罪的,也被紀律處分後「脫了衣服'。」老張無可奈何地嘆了口氣,又點了支煙。當年,程兵等人刑訊逼供致犯罪嫌疑人王大勇死亡一案,在整個公安局乃至全市政法界都掀起了軒然大波。程兵等五人被判刑後,分管全局刑偵工作的楊副局長也引咎辭職,之後便是全局大規模的文件學習和紀律教育。王大勇兄弟的入室盜竊、搶劫、強姦致人重傷案件被其他大隊接手,雖然民警還在全力偵辦,但誰也不敢再提「五天破案」這事。
王大勇死了,公安局想盡辦法聯繫他的親屬,甚至派人專程前往王氏兄弟的四川老家,但王大勇的父母早已去世,只有一個姑姑早年遠嫁東北,也已斷了聯繫,找來找去,公安局始終沒有找到人。而王二勇的下落,也成了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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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大勇至死不肯交代他的弟弟究竟去了哪裡,卻把強姦並用重物擊打女孩頭部致其重傷的罪責,全部推到王二勇身上。他或許以為這樣自己就可以逃脫法律的制裁,但按照現行法律,即便抓不到王二勇,王大勇故意傷害致人重傷的罪行也無可逃脫。只是程兵一時莽撞,到頭來把自己也套了進去。
「那他當送水工是怎麼回事?抓住王二勇,是碰巧還是他計劃的?」我問老張。
「碰巧?能碰得這麼巧?」老張笑笑說,「人一旦鐵了心,沒啥做不出來的事,王大勇鐵了心不讓警察抓王二勇,到死一個字都不說,程隊長卻是鐵了心要抓王二勇,即便不是警察了,他還是要抓!」王二勇歸案後,程兵向辦案民警詳細講述了自己出獄之後追蹤王二勇的經過,那份有關追蹤和抓捕經過的《情況說明》,也被附在了「8·22案」的卷宗之中,被辦案民警記在了心裡。
「程兵出獄之前,局裡也做過打算。他當年入獄的案情比較特殊,又當過那麼多年警察,受過專業訓練,局裡既可憐他的境遇,又擔心他在外面走彎路,所以幫他介紹了一份工作。」老張補充說。
程兵入獄後,妻子便和他協議離了婚,寶貝女兒也歸女方撫養,出獄後,程兵全部身家就剩下本地的一套房子,其他啥都沒有了。領導給程兵介紹了一份在公安局下屬的保安公司擔任後勤的工作,這樣既幫他解決了工作問題,還能讓他離公安系統「近一些」,便於管理。
但程兵卻拒絕了局裡的安排,說自己要出去打工賺錢,局裡沒辦法,說外出可以,但出獄的前五年還得遵守《重點人口管理工作規定》,定期回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談話,程兵說程序他知道,沒有問題。
之後,他便離開了本市,後來社區民警定期叫他回來做談話記錄,他也會回來,問他在哪兒打工,具體做什麼工作,也實話實說。有時,程兵也還會問起「8·22案」,社區民警以為他只是好奇,就告訴他還在查。
從2009年至2013年的四年間,程兵向戶籍所在地的社區民警說明的打工地點,都在湖南、四川、重慶和貴州一帶,工作類型也十分蕪雜:擺過夜市,做過搬運工、夜班計程車司機、快遞員,甚至還干過網吧保安、小區門衛,等等。有認識程兵的民警問他,別人打工都去「北上廣深」,你打工怎麼總往欠發達地區跑?你以前好歹也是個刑警隊長,大專學歷,你看你凈找了些什麼工作?
程兵只是說自己年紀大了,工作不好找,在公安系統待了很多年,受夠了約束和管制,想找個自由點的工作。聽他這麼說,誰也不好再說什麼,更沒想到,他去那些地方,只是為了尋找王二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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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兵究竟如何找到的王二勇,老張給我講了一個版本,但後來我在其他人的口中,又聽到了另外幾個版本,有時同事們聚餐時提起程兵,還會爭論,他當年追蹤王二勇到底用的是什麼辦法。那份「8·22案」的卷宗早已入檔,我無法看到那天程隊長的親口敘述,只能在梳理了同事們的幾個版本之後,大致理出了一條籠統的線索。
程兵很可能在服刑期間,便在獄友中打聽過有關王大勇、王二勇盜竊團伙的信息。同是「吃一碗飯」的人,在押的盜竊犯很可能有意或無意中告訴了他。
出獄後,程兵按照線索先去了貴州某市,在當地做了一名快遞員,希望借送快遞之機,搜集周邊住戶的信息,但可能沒有成功,也可能成功獲取了某些新的線索。不管怎樣,做了半年「快遞老哥」之後,他去了重慶。
在重慶,他做了五個月的夜班計程車司機,每天夜裡開車在城裡轉悠,與坐車的乘客攀談,用各種方法詢問一切自己想了解的事情。
五個月之後,他可能獲得了什麼新的線索,便辭去了夜班計程車司機的工作,進入重慶一家空調品牌的售後服務部,依舊是開車,但那份工作他只做了兩個星期,又辭職去了四川德陽。
程兵在德陽某小區應聘了物業保安,每日認真登記出入人員和車輛,那份工作他做了七個月,幾乎掌握了整個小區的住戶信息,而後便辭了職。物業經理挽留他說要提他當保安隊長,薪水翻倍,但程兵婉拒了物業經理的挽留,又去了湖南益陽。他在湖南城市學院附近的一家網吧做了六個月的雜工,有時負責打掃衛生,有時負責為客人辦理上機充值,有時還充當夜班保安。半年後,程兵到了長沙,在一家傢具城做送貨司機,晚上去夜市擺攤。
2011年年底,程兵又一次辭去送貨司機的工作,晚上擺夜市,白天送快遞,就這樣幹了近一年後,他第二次去了貴州。
「選擇當送水工估計也是程兵權衡一番之後的決定,和以往的其他職業相比,送水工的最大優勢就是要「入戶',程兵身上一直揣著王二勇的照片,只要他出現,化成灰程兵都能認出來。」一位同事告訴我。
當時,程兵隨身攜帶的筆記本上詳細記錄著他打聽來的小區居民信息,從姓名、年齡、電話到外出時間、經濟狀況、愛好特長一應俱全。有一次,他的筆記本被水站老闆發現,問他記錄這些東西做什麼,他說是為了更好地向住戶推銷水站的飲用水。
「程兵也是個人才,他給老闆說,記錄客戶的姓名、年齡是為了接電話時方便稱呼對方,記外出時間是為了盡量避免送水上門時家中無人,老闆還真信了他,後來王二勇被抓之後,我們找老闆做證人材料,他說程兵當送水工的這九個月,他的桶裝水銷量漲了50%。」另一位同事說。
終於,功夫不負有心人,在幹了九個月的送水工之後,程兵最終確定了王二勇的身份,並將他抓獲歸案。
「程隊長花了四年工夫尋找王二勇,當他發現王二勇的行蹤後,為什麼不直接通知當地警方抓人?他當了十六年警察,不會不知道,通知警方會比他自己去找省力得多吧?」我不解。「這事兒我們後來問過他,他說,他在楊副局長面前立下過「軍令狀」,要親手把王二勇抓住。」同事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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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二勇被抓時,根本不敢相信把自己按倒在地的,是那位曾經多次上門送水,面相和善,還主動跟自己遞煙攀談的送水工「老程」。他更沒想到,這位「老程」,就是十一年前因主辦自己與哥哥王大勇案件而入獄的「程警官」。他明白自己當年犯下的事情有多大,也知道哥哥死於刑訊逼供,之後又聽說那些參與訊問哥哥的警察全部入了獄。王二勇說,自己很清楚,警方絕對不會放過自己,因此這十一年來,他想盡一切辦法四處躲藏。
他改了名字,找人花大價錢辦了假身份證,又用假身份娶了妻子,生了兒子,用妻子的名字買了房子。
王二勇不敢再去偷東西,生怕被警察抓住查出自己的真實身份。他不敢喝酒,怕喝醉後說漏嘴,出門不敢坐火車,怕買票時露出馬腳,甚至不敢與人爭執,擔心事情鬧大了引來警察。
他四處打工,頻繁更換工作,快遞員、夜班計程車司機、門衛、小超市理貨員、網管,可能程兵干過的工作他都干過。但從不敢長做,更不敢在工作中冒頭,只要稍有風聲,就會果斷逃竄。
王二勇與程兵距離最近的時候,是他在重慶那家空調品牌售後服務部做安裝工時。王二勇以前做過空調安裝,技術過硬,在公司又任勞任怨地幹了一年,公司準備和他簽一份五年期的勞動合同,讓他第二天把身份證帶來。他思考再三,還是擔心自己身份暴露,最終找了個借口放棄了這份工作。
而他離職的那天,正是程兵得到線索前往入職的那天。
被捕後,王二勇曾認為案子已過了十一年,且自己當年沒被警察當場抓住,因此試圖裝聾作啞矇混過關,把責任全部推到哥哥身上。
警方沒有再給他「上手段」,而是將各種證據—一擺在他的面前,當看到自己留在受害女孩體內的精斑DNA比對結果時,王二勇徹底崩潰,隨即交代了當年的全部作案過程。2002年8月22日深夜,兄弟二人來到提前選好的作案地點,這家沒安防盜網,而且男女主人每天傍晚都會離開家,凌晨才會回來。
晚上11點左右,看樓上其他住戶家的燈基本都熄滅了,兄弟二人開始從一樓沿著防盜窗和空調外機攀爬,很快就到了四樓窗口。那天,受害女孩正好關了空調、打開了窗戶通風,不想正好給王大勇兄弟二人入室提供了便利,二人輕易地扒開紗窗,跳入室內。
受害女孩是轄區某中學的寄宿學生,平時在學校住,當天因為身體不適請假回家休息。王大勇兄弟沒有料到此時家中會有人,為了趕緊找到財物,翻箱倒櫃,動作很大。他們弄出的聲音驚醒了女孩,她睡眼惺忪,以為父母回家找東西,毫無戒備地打開了燈,大家都被嚇了一跳。
女孩很快開始尖叫,王大勇一個箭步上前撲倒了女孩,用手捂住她的嘴試圖蓋住聲音。王二勇也急忙上前幫忙,兄弟二人很快把這個17歲尚在病中的女孩捂暈了過去。他們見女孩暈了,急忙收起偷來的財物準備離開,但出門時,又瞥了一眼倒在地上衣冠不整的女孩,兄弟倆產生了邪念。
然而,就在他們實施性侵的時候,女孩突然醒了,又開始大聲呼救,兄弟倆隨手抄起地上的物品往女孩頭上猛砸,直到女孩不再呼救為止。
至於受害女孩頭部那處致命的傷口,十一年前王大勇說是弟弟王二勇乾的,十一年後王二勇說是哥哥王大勇乾的。擊打女孩頭部的重物是一個銅製擺件,後經技術勘察,上面布滿了王大勇和王二勇二人的指紋,究竟是誰下的死手,卻已無從查證。當然,這並不影響對王二勇的最終量刑。
後記
後來,聽說程隊長的妻子已經和他復婚,帶著女兒重新回到了他的身邊,夫妻二人在北京開了一家青少年興趣班。2018年年初,我到北京出差,曾想聯繫程隊長,一來想向他表示問候,二來也想聽他親口講一講當年隻身追蹤王二勇的經過。但電話打通後,他與我寒暄了幾句,表達了謝意,並沒有告訴我他的具體地址,也拒絕見面,同樣不願再跟我談起往事。
「過去的事情就讓它過去吧,你還年輕,做個好警察,辦好案子,也保護好自己!」程隊長說。掛掉電話後,這句話在我心中不斷地重複著。我也彷彿聽到了他登上列車前的那句話:「請轉告楊局長,三大隊任務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