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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書籍: 一個刑警的日子2

不仗義。
「宮立國這個老小子不仗義!」
我這兒上躥下跳幫他把不服從安排生生扭轉為超綱圓滿完成任務,他竟然都不能幫我遊說戴天給我報了那八千多元的餐費—西餐廳見天使66那回產生的巨額餐費,不給報銷就得我們隊自己承擔。一二三四,攏共四號人,一人兩千元。收吧,不合適。不收吧,就得我自己承擔。
這可愁壞了我。
灰頭土臉的當口,肩上壓下來一股子力量,我斜眼一看,是何杰。他那臉色難看的呀,雖然沒有鏡子,但肯定灰度比我還高三度。
「晚上咱哥兒倆喝點兒。」聲音聽著也萎靡不振的。「傑哥這是遇上啥事了?」「抽支去唄。」 「走起。」
我跟何杰勾肩搭背去了院兒里。他是挺背的,今年他又沒能評下職稱,還是一直卡著他的那隻攔路虎—學歷低。
「又沒破格成?」我彈了彈煙灰看向何杰,去年我師父還說幫著給想想辦法看怎麼從工作成績突出這點入手給調劑調劑呢。
「你還別說,現在我還挺羨慕你小子當初給弄機房去的。安安靜靜那麼一待,解解悶兒讀個成人教育,不僅滋潤,學歷也拿上了。」
「又不是你嘲諷我的時候啦。」「風水輪流轉哪!」
「別喪了。今年不行再等明年唄,興許就來個驚天大案叫你小子給破了,弄個個人二等功,咔嚓,職稱就落你懷裡了。」
「那你上街干兩起去吧。」我斜眼看他。
「別說這喪事了,喪事得留著就酒說。聽鵬子說,你兒子去美國了?」「去什麼美國啊,是陪著他姐,去英子那兒過個聖誕節。」
「沒想著給他送出去啊?」
「他才多大點兒,中國話還沒鬧明白呢。」「都得趁早打算,你別不當回事。」
「你閨女呢?該上高中了吧?」
何杰冷笑:「那不是我閨女,那是我祖宗!好傢夥,我這白頭髮都是叫她給氣的!我看她這初中都不想念了,成天跟那些小太妹混在一起,坐著那突突突的鋸了排氣管子的摩托車四處招搖!」
我還真有點驚了:「我記得她特文靜啊,學習還特別好。」「現在也文靜啊,學習也好,要不這小兔崽子無法無天呢!」
「咳,叛逆期。我兒子是還小,等他再大點兒,也耍渾蛋。這就是荷爾蒙作祟,你也別太較勁,主要你也得多陪陪人家,你這關愛到位了,她也就不出去找存在感了。」
「她爸爸我沒出息啊,混了這麼些年,也就是從小警察混成了老警察。光長歲數不漲級別。說炒個股吧,賠得褲衩兒也不剩。」
「晚上喝點兒,可別想不開。來日方長,不就是個破職稱嘛。」「想不開,我現在就氣你有笑我無了。」
「鈍刀破竹那才是響、不開。你這活脫脫一刀鋒戰士,振作點兒。」
何杰也是背,炒個股都快炒到身家千萬了,說再湊一個整數就不幹警察了,結果最後全賠了。干工作他也是我們這裡邊搞案子非常好的,一聲「傑哥」不是瞎叫的,真當得起傑出的「傑」。他細緻、果敢、頑強,一直堅持,也是曲曲折折,婚都離了兩次。坎坎坷坷一路走到現在,竟然還在為個職稱撓頭。
遙想當年也是警隊一枚警草,他年輕時候的模樣不比夏新亮差。早早結了婚,又草草離了婚,他閨女跟著奶奶也是不容易。當小太妹?不奇怪。圖什麼呢?不就圖個大家庭嗎?年輕人混小幫派,電影《艋舺》裡面怎麼說的來著?我混的不是黑道,是友情。
干我們這個行當,工作有多稱職,當丈夫當爹就有多不稱職。還記得那年有起勸降的案子。
嫌疑人一家的工作是從首鋼拉出爐渣,把沒燒透的爐渣揀出來賣給用煤的單位或者個人。有一個住朝陽的個體戶要了煤不給結賬,嫌疑人用刀將其刺死,失血性休剋死亡,腹部三刀,心臟兩刀,致命傷為左胸部乳頭右上方刺入。
我們幾個人在首鋼煤炭廠旁邊一出租房內、嫌疑人的家裡,蹲守了七天七夜,始終沒有抓獲嫌疑人。但我們這些偵查員的一舉一動感化了嫌疑人的父母。父母決定勸孩子自首,我們退出房間,在周邊車裡繼續蹲守。車內空調不好用,衣服濕透了又干,幹了又濕透,反反覆復。剛做完腰椎間盤手術的師父來給我們送火腿腸、速食麵的時候,已經認不出人了,首鋼煤炭煙大呀!兄弟們沒有一個叫苦說累的,大家相視一笑,案子還要繼續。在車裡又蹲守了一周依然沒有結果,其他案子又陸續上來了,我們只能到別的案子現場去。過了半個多月,孩子父母帶著孩子投案,約好地點我們到那兒,父母在大街上給我們跪下了,場面至今難忘,主辦人就是何杰。緊接著何杰出差抓碎屍案,奶奶帶著孫女到隊里讓何杰帶著孩子去看病,問他:「孩子是不是你的,小升初不能耽誤,孩子上中學人家都找好的中學,你卻不管不問,現在孩子生病你也無動於衷是嗎?」何杰只是給了幾千塊錢,拿著行李開車上路,在路上車翻了,何杰翻車也是很有歷史的。
「只要有案子,一直死磕到底。」這大約就是刑警的情懷。問我們到底圖什麼,我們
也回答不出來,但是我們可以放棄權或者利,追逐我們自己想要的。我們活得很
傻,卻還會義無反顧將這種「傻」堅持到底。
聊了會兒天,我和何杰各回各「家」,人人手裡都有案子,因為案子共同聚集起來的夥伴,就是我們的家人,一個個會議室、辦公室就是我們的「家」。
除了夏新亮被我留在「樓鳳」連續殺人事件里做後續工作,李昱剛跟王勤都跟著我在查劉俊的案子。
我現在無事一身輕,我姐帶著我外甥女跟我兒子去了英子那兒,我又混回了一人吃飽全家不餓的狀態,所以幹勁兒十足。有時候我也會想,是不是我真走錯了路,是不是我就該單身並孤獨地投入到我的工作中去?答案是否定的,因為我會遺憾,遺憾自己不能擁有身為一個父親的故事。這是一個無可取代、充滿驚喜與驚險,又深具意義的故事,它可以媲美任何一部史詩,因為它獨一無二。我人生當中不乏後悔,後悔許多事,但唯獨不後悔我有了他。他讓我見證了生命的誕生與成長,讓我更了解生命的意義與價值。他讓我更懂得什麼是人味兒。一個人如果活得沒有人味兒,那他與機器何異?我們辦案也一樣,機器代替不了我們,因為它沒有人味兒,它無法理解並處理人與人之間的羈絆。
這也是我討厭戴天的原因,他這個人沒人味兒。在他眼裡,人與人之間的交與利益掛鉤,對上逢迎拍馬、對下提防冷漠。這就是多年來我對他的看法。但是在爭取劉俊這案子的過程中,我無意間在他桌上看到了一份材料,讓我的內心漾起了波瀾。
本來戴天沒想讓我接手這起案件,但是我努力爭取道:「我曾經跟劉俊打過交道,況且現下咱們這兒人手緊張,舊案方面又沒有哪個案件浮現出新線索,我閑著也是閑著,你就讓我查唄,真說再有需要我全力投入的舊案上來,我保准二話不說就投入戰鬥。」
可能也是我不怎麼主動跟他交流,更別提爭取什麼了,他挺猶豫,問我:「你這麼緊鑼密鼓,家裡能行嗎?」
我真是有點驚訝:「你啥時候會關心我了?我剛好無事一身輕,孩子跟他姑旅行去了。」這期間有人來找他,我倆正僵持不下,他讓我等一下,就離開了辦公室。這時,我百無聊賴,還有點煩躁,閑得沒事幹,眼睛就隨便溜達。他桌上堆著大量的文書,什麼傳達這精神那指示的、這報告那材料的。我焦躁,手掌啪那麼往他辦公桌上一拍,好傢夥,「塌方」了。不情不願往起拾掇,我看見了一份材料。我做夢也想不到,他會為何杰的職稱打報告。要說他打報告阻攔,那我不奇怪,他跟何杰關係一向不佳,何杰軸,何杰比我還認死理兒,他認定啥八頭牛拉不住那種,非常不好「管理」。可戴天打報告,既不是橫加阻攔也不是落井下石,他竟然在為他爭取?這也太離譜兒了,這事他全無半點好處不說,已經決定了的事他再打報告,這不是質疑上面的決定嗎?八成不落好兒啊!他哪是那種為兄弟兩肋插刀的好領導?他向來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尤其他還跟我們這幫老人不對付……
我正琢磨戴天葫蘆里賣的什麼葯,他回來了。我倒是把「塌方」現場還原了,可心裡卻在突突突打鼓。這時他回到辦公桌前對我說:「那你先查著吧,爭取儘快拿出成績來。」
我其實想質問他,但他顯然急著忙於自己的工作,把我打發出去了。我領了軍令狀,活兒也得開始幹了,就姑且把這事放下了,心想:「不怕,老子眼睛盯著你呢,你要想作妖,先過我這一關!何杰是我兄弟,誰敢給他下熊夾子,我頭一個干他。」
劉俊被人碎屍了,迄今為止只發現了半隻左手。左手從中指處斷開,有中指、食指、大拇指這三個手指頭,連帶著半拉手掌。發現殘肢的是一對開車自駕游的年夫婦,倆人帶著自家狗開往豐寧方向,途中,他們下來遛狗,走到一個野池塘邊,這隻狗叼來了半拉殘肢。
我們接觸劉俊是在調查趙紅霞遇害案時,當時趙紅霞被拋屍,我們循著她的周邊人等開始調查,劉俊作為趙紅霞的初戀男友進入了我們的視線。案發當晚,他去找人玩兒SM,所以不願透露自己的行蹤。就那回是我請了文君出山,由此開始了我們的「搭檔」情誼。
當時劉俊的公司處於尋求融資的狀態,他一直在跑融資的事。
經過我們調查,融資這事他解決了,公司正常運營,且開始有了良性的收益。劉俊遇害這事,到我們去調查,公司里的人都不知曉。他最後一次出現,據員工回憶,是11月初。
我納悶:「那這麼長時間過去,倆多月了啊,你們老總不來,你們都不帶起疑的嗎?」
他助理對我們說:「劉總就是這樣,有時候吃住都在公司,有時候一兩個月也不露面,有事他會跟我聯繫。」
我想起來劉俊有個記事本,他有寫日程的習慣,當時我們跟他確認不在場證明的時候,他就看這個記事本來著。但是無論是在他的辦公室還是居住地,我們都沒找到。
調查了一下劉俊的人際關係,他不是北京人,父母、妹妹都在安徽老家。他在北京的人際關係又十分簡單,除了公司里這些員工,就是一些業務往來的客戶、廠商。該走訪的我們都走訪了,沒什麼線索。
沒仇人、沒欠債,唯一的糾葛就數趙紅霞了,趙紅霞還過身了。我們推論不出熟人里有誰有什麼理由對他動手。且他的生活正蒸蒸日上—唯一的麻煩,死了;公司的融資,到手了;本來負運轉的事業,扭虧為盈了。
凡是有關係的人,我們都挖地三尺給他找出來,再一個一個從白板上劃掉。白板被我們劃拉成了黑板,也沒有任何線索具有可持續性。
就在我們一籌莫展的時候,李昱剛從計算機前面抬頭,語氣中夾雜著興奮對我說:「師父,我找見劉俊的車了!」
「哦?」
我跟王勤齊刷刷看向他,包括在瑜伽墊上正練著的文君。
自打我們專營舊案,就整隊搬到了檔案室,戴天不情不願給我們批的,畢竟確實方便。雖說是有了自己的辦公室,其實也就是打了個隔斷,挨空場圈了個地方,再多一分錢也不給了。而這地方從前就被文君用來練瑜伽,她表示要沿用。
「跟博雅大廈的地下車庫裡停著呢。」「那走吧。」
我們仨取了車,一路就奔博雅大廈去了。北京市約有六百二十萬輛機動車在行駛,
在這個「海洋」里找一輛車,著實不容易。人沒了,公司、家裡又全都沒有線索,我們就說要試著找找他的車。人沒了車也跟著沒了嗎,還是說人沒了車還在?車裡會
不會有什麼線索?李昱剛就給交通隊發了協查,包括各大停車場,只要是正規登記在冊的,全發。就這樣,愣叫我們給摸上來了。
趕到博雅大廈的地下車庫,我們見到了劉俊那輛寶馬,都落灰了。它停進來的時間是11月9號下午3點10分,探頭拍到了劉俊駕車駛入。只有駛入,沒有駛出。從外面看車裡沒有任何異常。保險起見我們叫來了現場勘查人員,他們對車外部進行了各種採樣之後,下一步是打開車門。我們沒鑰匙,尋思是暴力破窗還是叫個開車鎖的。暴力破窗吧,這車可能屬於物證,不妥。叫個開鎖的吧,又得花錢,我那八千多元還沒追討回來呢!這時候王勤說讓他試試。他說著,晃了晃手上的一卷細鐵絲,敢情他剛才莫名消失是去買這個了。
王勤把鐵絲的前面給掰彎了,彎成像鉤子一樣的形狀。然後從主駕駛車窗交界的黑膠處插進去,用鐵絲小心地試探。這車是自動鎖,在車窗旁有一個按鈕,王勤鼓搗了好一會兒,終於用鐵絲擠壓上了那個按鈕,車窗落下來了。
我說:「你行啊,還會這手兒?」
王勤白胖的臉上露出憨厚的笑:「都是給逼的,叫開鎖的太貴了。」在手扣箱里,我們找到了劉俊的記事本。
他停車的這一天,也就是11月9日,他的安排是上午跟通力集團的曲總打高爾夫,下午見靈靈,晚上飛深圳。緊跟著11月的其他日程也都有規劃,一直到29日,還有一場同學會要參加。
李昱剛心領神會,馬上去查了11月9日當晚劉俊有沒有值機,答案是沒有。接下來的行程安排,容易去查探確定的,李昱剛也馬上就去核對了,劉俊全都沒能實現。那是不是可以推測,把車停在博雅大廈的停車場,是劉俊生前乾的最後一件事?這件事跟記事本上的「見靈靈」時間對得上,那麼,最後見到活著的劉俊的,是不是就是這個靈靈?靈靈又是誰?劉俊是為了見這個靈靈,才來到博雅大廈的嗎?那這個靈靈跟博雅大廈又有著怎樣的聯繫?
抱持著若干疑問,我們奔大廈的監控室去了。劉俊沒駕車出來,可他人總得出來吧?沒聽說過誰在寫字樓殺人還碎屍的。一查,絕了,所有攝像頭都沒採集到劉俊離開的影像。是沒拍到,還是劉俊沒能離開?直覺上,我更傾向於前者。那他到底是怎麼走的?
此時現場勘查人員已經完成了工作。他們在劉俊的車上沒有發現血跡抑或人體組織,其他一些採集到的纖維、毛髮,還要帶回去檢驗。
他們收隊了,我們的工作才剛剛開始。起先我還覺得沒必要三人一起來,現在看來人手是還不夠。一幢博雅大廈,裡面有很多個公司,很可能會有這麼個靈靈。
盲目地查不是個事,工作量太大,那怎麼縮小範圍?我們去了樓下的星巴克,坐下來想轍。
靈靈,按常理來說應該是個女性昵稱,從這個稱呼推測,她跟劉俊的關係應該很親近。但是,根據我們的調查,劉俊的員工、朋友,都沒有提及過他有女友,反倒是他跟趙紅霞往來還有人知道。下午見靈靈,劉俊是3點多在博雅大廈停的車,假設他這個時間來這裡就是找靈靈,那9號是個工作日的下午,這個靈靈女士約在這麼一座寫字樓跟劉俊見面,或者是她這個時間段下班,也就是說工作比較彈性;或者是她居住在這附近,當日有空,就近約了劉俊見面。
我們決定兵分兩路,我跟王勤從這些底商查起,分頭拿著劉俊的照片走訪。李昱剛去大廈物業,看看他們的門禁系統內有沒有名字裡帶「靈」字的員工持卡出入。但無論是咖啡店還是飯館,凡是適合聚會的場所都問了一圈,沒人見過劉俊。李昱剛調了物業的門禁數據,裡頭有六個人名字里都帶有「靈」字,但是排除掉男性、排除掉年紀過大的女性,沒剩下一個符合條件的嫌疑人。
沒轍啊,保險起見李昱剛拷貝了數據,我們仨晃蕩回了隊上。
趕上晚飯時間,王勤去打飯,我跟李昱剛一人一把沙發椅「葛優躺」。這要感謝夏新亮,他魅力無窮,去後勤要個這那的人全
夏新亮進門就看見我們倆跟兩條癩皮狗似的癱著,眉眼間露出了鄙夷。「你快給'王母娘娘」打個電話,讓他再給你打份兒飯。」李昱剛說。
「我有手有腳,就不給人添麻煩了。」「哎,你罵我不帶捎上師父的啊!」
「我勸你們倆給人家飯卡充充值,好意思嘛。」「你那邊忙活得如何了?」我坐正起身。
「差不多了,材料寫得我一個腦袋兩個大。」「趕緊收尾歸隊吧,咱這是跟碎屍幹上了。」「你們遇上什麼瓶頸了?」
「看白板。」李昱剛也起來了,過去給夏新亮介紹進展。
「靈靈。不是知情人就是嫌疑人,」夏新亮念叨,「他寫的是靈活的靈……如果是個網名或者說小名呢?跟ling這個發音相同的字你查沒查?」
「那倒是沒有。沒往這方面聯想。叫靈靈,按說都很熟了,不可能是網名,小名倒是有可能。但是小名一般來說疊詞不也是名字里的某個字嘛。」
「你查查費勁嗎?」
「這種事對我來說有難度嗎?」「那你查查去,行嗎?」
「我就討厭你抬杠。」
「我單方面迷戀你,可以嗎?」
「偶像!我心碎了!你為什麼不迷戀我!」
王勤一聲大吼給我嚇一跳。他啥時候回來的?也沒個動靜兒。
「耶!誰讓我帥!」李昱剛兔子一樣跳到了他的計算機前,美滋滋地開始查數據。剛還跟夏新亮抬杠呢,轉瞬間就被收拾得服服帖帖。就這麼單細胞。
「快吃飯吧。我打飯去。」夏新亮拍了拍王勤的肩膀,取上飯盒走了。
抗議大叫的王勤瞬間安靜了,臉上流露出幸福。我也挺替夏新亮頭疼的,一個單細胞的李昱剛,再加上一個迷弟王勤,我都覺得鬧騰。當然夏新亮也不是個善茬兒,懟天懟天是他的出廠設定。
我們吃飯的工夫,李昱剛做好了他的篩查小程序,所以數他吃得慢,但成果是極好的。不一會兒,一串名單出來了。這玲那鈴,全都是ling。範圍更廣了,篩出來六十來號人。看來中國人起名字特別喜歡ling這個發音。
一長串的名單需要再篩查,我們仨就圍一堆兒干這個。一個一個過,其中有一個叫龍美玲的引起了我們的注意,別的全不說,單憑這位女士最後的通行記錄就停留在11月9號,就很說明問題了。她在信科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工作,而且她還是這家公司的負責人。更離譜的是,在系統內我們還找見她了—人車走失,立案時間是11月16日,負責人是許鵬,人車走失是他們組專業。
「昱剛,你馬上聯繫博雅大廈停車場,看他們的監控!劉俊當日很可能是搭乘龍美玲的車離開的博雅大廈!」
這就對了。停車場的監控記錄還在,可我們只盯著劉俊的車看來著,雖然電梯的監控已經推沒了,但是各個出口的監控記錄還在,都沒他出去的影像,最好的解釋就是他是搭「靈靈」的車走的!
李昱剛閃電行動,前方發來捷報—「師父,你還真說對了,下午4點3分,劉俊駕駛著龍美玲的沃爾沃載著她駛出了地庫。」
情況不太妙!這倆人現下一個失蹤,一個被分屍…….
八百里加急,我給許鵬打了個電話,聽他正往隊上走,我就直接去恭候他大駕。
龍美玲人車走失,從立案至今許鵬那邊也沒有什麼線索。聽我說劉俊的事,他比我還要蒙。我們的兩起案子很可能產生了聯繫,人車走失與殺人碎屍。
這個情況得上報。一上報,戴天又把我的案子發給了別人。許鵬給接了,我們隊就只能聽從安排交接工作,事無巨細把現有的線索全部移交。
許鵬辦事我放心,這比跟宮立國對接舒服多了,都是自己人。我從來也不是爭功勞的主兒,但是我辦案喜歡有始有終,最硌硬幹一半兒讓人給抹下去。雖然戴天一早答應的也是「你先查著」,但我就是不爽。不愧是我師弟,他是最知道怎麼給我添堵,尤其他心裡始終綳著根弦兒—讓誰立功也不能讓我立功,我一直是他假想敵,雖然「勝負」早已見分曉,但他就是怕我「絕地反擊」。別看這是師父讓我回來幫他,幫,他是接受的,可幫在他這兒就是打開案件局面,只要局面打開了,換誰繼續查不是查?好在許鵬跟我說了:「你該咋查還咋查,咱倆隨時通氣,甭管丫挺的那一套。」
然而,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戴天沒給我留繼續參與案件的機會,他督促我大力梳理舊案,全力以赴創造業績。拿著雞毛當令箭,搬出紅頭文件,提醒我的本職工作現在是這。恰逢這時來了一個案子,舊案,有知情人說要提供新線索。我也只能作罷。
在接待處,我見到了前來提供情況的許艷紅。她很瘦、看起來十分憔悴,面頰凹陷,臉上的皺紋跟她的一頭黑髮格格不入,顯得那頭髮假得厲害。
把她帶到我們的辦公室,我請她坐下,王勤很有眼力見兒地給她倒了杯熱水。
許艷紅現今處於乳腺癌晚期,已經沒有繼續化療的必要了,醫院給宣判了死刑,叫回家吃著止疼葯,痛痛快快過所剩無幾的日子。
她給我們提供了一個什麼情況呢?
牙醫賈洪洲跟1997年7月1日遇害的汪燕系男女朋友關係。
當時她沒有如實做證,因為她單方面喜歡著賈洪洲,她是他當時的護士。我們警方到診所走訪情況的時候,賈洪洲已經走了,一聽說是找賈洪洲的,再聽聞是打聽他跟汪燕是否有私人關係,她立馬覺得不對了。但是她沒有說,因為她信任賈洪洲的為人,賈洪洲為人很善良溫柔,好多媽媽都喜歡帶著孩子找他看牙,他對待女性、對待孩子都特別親切。再來汪燕不是個好女人,她曾目睹汪燕跟別的男人約會吃飯,看那個舉止神態就知道不是普通朋友。但是賈洪洲走得匆忙,許艷紅心裡存了個疑影兒。然後就是突然辭職了,說要去日本進修,但是他從來沒跟她說過這個打算,要說倆人平時也是願意聊天的,至少許艷紅覺得賈洪洲很拿她當朋友,他跟汪燕交往也是他自己告訴許艷紅的。好在隨後這案子告破了,說是大明眼鏡的老總鄧志光殺了人。許艷紅鬆了一口氣,這事也就過去了。她後來聯繫過賈洪洲幾次,都沒聯繫上。但現如今眼看就要撒手人寰,許艷紅不死心,還想再見見這個年輕時傾慕的對象,可她動用了好多手段,包括還聘請了私家偵探,一查,不對了,2002年他們家裡人上報了人口失蹤。賈洪洲1997年並未出國,而是失蹤了、人間蒸發了。左思右想許艷紅覺得不對,所以上我們這兒來了。
這樁案子我不曾參與,尤其許艷紅提供的「新情況」事關重大,案子判都判了,不是說板上釘釘的事不能質疑,但總要讓我們了解了解情況吧?可我還沒開口,給她做筆錄的夏新亮耿直得叫人扎心,他對許艷紅說:「你知不知道,如果情況屬實,你的一念之差,不僅放任了兇手逍遙法外,還害得一個清白之人攤上了牢獄之災。有人享受著不該享受的自由,有人卻被生生剝奪了自由的權利。」
許艷紅露出了一個慘淡的笑:「我只是選擇了相信我願意去相信的人。我不是替自己辯解,活到我這種有今天沒明天的境地,我就算把秘密帶進墳墓又怎樣?可我放不下他,更不願他一錯再錯。以我對賈大夫的了解,倘若這真是他犯下的罪,他內心一定備受煎熬。我死都要死了,我最後能幫他的,也就是給他一個解脫。我始終堅信他是個善良的人。」
我送了許艷紅出去,承諾一定會梳理清楚這個案件,翻回頭來我就把夏新亮訓了一頓。這孩子軸,也耿直,做我們這份工作,我讚賞他軸、鼓勵他耿直,但這是對案件,不是對人。我們無權去置評別人,哪怕是法官,也只能判決案件,他也無權去置評一個人的為人。夏新亮頂了我一句,問我那誰有權置評別人。我回答他:他自己的良知。
我們爭論的當口,王勤已經找出了老卷宗,李昱剛見我倆都有些激動,沒有出來調停,而是轉移鬥爭方向:「現在爭論人性問題有點跑偏。誰也不是聖人,人性本善還是人性本惡,也都沒結論呢。當務之急,是研究研究這個案件。不能說跑來一個知情人,咱就推翻原來的偵辦結果、就推翻法院的判決是吧?」
王勤影印著卷宗,這時抬起頭來插嘴道:「要真給推翻了,才是大問題。殺了人的跑了,沒殺人的怎麼就認了?檢方是根據咱們的材料起訴的,那當時的調查是什麼情況?有沒有刑訊逼供?隊長,這事我勸你慎重。」
「先來梳理一下卷宗。」我何嘗不知道得慎重?但是還得查,我們公安部門必須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是一方面,另一方面,真相不容有誤。
汪燕,安徽籍,1997年7月1日死於出租屋內,這個出租屋位於大屯「男孩女孩酒樓」後面,老式樓房六層獨居室。死時狀態是穿著一條黑色內褲,上肢赤裸,且法醫從陰道內提取出了精液,確認她死前發生過性行為,死因是機械性窒息,被人掐死的。
報案人系汪燕的朋友秦瀾。秦瀾反映,6月30日那天,她約了汪燕與汪燕的男友鄧志光一起觀看電視轉播香港回歸,結果兩人一直沒有消息,打電話過去汪燕也不接。一直到轉播結束,秦瀾都沒聯繫上汪燕,她覺著不對了,就說上她家看看去,可怎麼敲門也不開。然後她又找了很多人問,都說不知道。秦瀾隨後報警,警方進屋之後發現人已經死了。現場沒有翻動痕迹,門也鎖著,很乾凈的一個現場。
鑒於死者生前發生過性關係,衣著不完整,家裡也沒有被入侵的痕迹,警方初步判斷應為熟人作案。於是鄧志光的嫌疑上來了。圍繞著他,警方展開了工作。
鄧志光是大明眼鏡店的總經理,並且有家庭。而汪燕是大學畢業以後來北京打工的,就職的單位正是大明眼鏡店。一開始就是個普通的店員,但是幹了沒兩年,就被提拔成了副總。
秦瀾是汪燕的老鄉,也是大學同學,等於是相攜一起來北京闖蕩,所以汪燕的事情秦瀾比較清楚。據秦瀾反映,汪燕之所以迅速實現了職場三級跳,跟這個鄧志光密不可分。鄧志光有一次酒後跟汪燕表白了,繼而半強迫式跟汪燕發生了關係。什麼叫半強迫式?就是強姦。汪燕借著這個事,踩上了鄧志光這塊跳板,一下兒就上去了。從此之後,兩人發展成了婚外情的關係。
汪燕,大眼睛、大高個兒,長得很好看,身材也火辣。秦瀾說,汪燕很善於交際,除了鄧志光,她還處了其他幾個對象。因為汪燕覺得鄧志光就是塊跳板—這人年歲不小了,當時五十齣頭,而且他有家庭。這是汪燕跟秦瀾明確表達過的。
那鄧志光的嫌疑又上升了,他不僅有作案時間,還有作案動機。明著看是他佔了汪燕的便宜,實際上汪燕把他拿得死死的。他可能對汪燕有感情,但是汪燕對他就是利用。而且除他之外,汪燕還在另尋佳偶。
卷宗顯示,偵辦的探員在偵查鄧志光的同時,也對汪燕的其他男友進行了調查,整個過程並不武斷。凡是跟汪燕相關的,都進入了偵查視線。但是很快,其他人全部排除了,在殺人的時間點上,大家都能說出來幹嗎去了,不在場證明全部成立。通過秦瀾提供的線索,凡是已知的、跟汪燕有來往的,統統被排除掉了。
與此同時,精液的鑒定結果也出來了,確定了汪燕陰道內發現的精液是鄧志光的。可是時間上難以確認是多久了,肯定是跟鄧志光發生關係了,只能確定是當天,幾點確定不了。也就是說,6月30日,鄧志光肯定跟汪燕見過面,這跟秦瀾提供的信息吻合,他們一早約下晚上一起看電視轉播,結果轉播結束了,已經到7月1日了,汪燕被發現死亡了。
根據這些,警方把鄧志光列為頭號嫌疑人,傳喚了他。
鄧志光在接受警方訊問的時候,很混亂。法醫推定的死亡時間在晚8~12點,秦瀾趕到汪燕的住處是1點30分,從她報警後發現屍體是在凌晨2點10分。所以需要確定的就是鄧志光30號晚8點到1號凌晨的這4個鐘頭的時間線。
鄧志光先是說他跟汪燕吃飯去了,一會兒又說倆人在汪燕家觀看了電視轉播,扭臉又說他去了燕莎商城買鞋。可是吃飯沒有人證,看電視轉播他也沒說對電視上到底演了什麼,買鞋這事也沒有拿出發票來,整個全都不對。把他說的這些全部推翻後,他對殺害汪燕一事供認不諱。理由是起了口角—汪燕一直借婚外情一事對他進行職務勒索。
整個卷宗梳理下來就是這樣一個結果。
費洪洲是在哪裡出現的呢?
在汪蒸的一個小記事本里夾了一張和平里一家牙科診所的挂號單,6月30日的下午號。前輩們特意查了這件事,白紙用字寫得很清楚,他們去這個診所,直詢了這個挂號單,還真是注燕本人掛的號,接診的大夫就是費洪洲。他們本想找這個費洪洲了解一下情況,但是院長說賈大夫前天遞交了辭職報售,也就是7月6號的時候,辭職了,現由是想要出國去進修。除了院長,他們當時也跟兩洪洲的護士許艷紅問過筆錄,主要就是了解賈洪洲與汪燕是否相識,許艷紅表示這個女患者她有點印象,但是當時賈洪洲就是給她治牙,因為是治牙。大夫與愚者基本全程無交流,看不出悠們相識。與此同時,法醫也確認了汪燕剛君看過牙,汪燕的朋友秦瀾也確定汪燕確生了齒,緊熙著鄧志光就招供了,所以費洪洲這邊就沒再往下登。
但現在已知許艷紅當初撒了謊,汪蒸踐賈淇洲是男女朋友的關係。她還曾在飯店見過汪蒸跟別的男性有很親昵的互動。也就是說,測洪洲也只備殺害注燕的動機,他還在案發後失蹤了。這也是許艷紅現在來訪的原因。
我們把整個案子捋了一遍,夏新亮跟白板上羅列著要素,清清楚楚、陰明白白。帶著疑點審視,一份份筆錄看下來,一摞一課證據統理下來,有三個細節被我們給鎖定了。
第一,袋鼠牌皮鞋。當時鄧志光被傳喚,穿的就是一雙袋鼠牌皮鞋,到後來他被收押,始終穿的都是這一雙,直到進了看守所,這雙皮鞋被收繳。這是有照片的,從照片來著,這雙鞋不太像新鞋。如果像鄧光說的,當晚他去燕莎商城買了這雙鞋,沒留髮票,為什麼沒有前等們去燕莎走訪調查的後續?去還是沒去?去了影怕是印證了鄧志光說謊,也應該反映在卷宗里吧?
第二,死者身穿黑色內褲,上肢赤裸。這也是有照片的,清晰無誤。但是根據鄧志光的供述,內褲不對,鄧志光堅稱他和汪燕發生性關係的時候,她穿的是一條前邊帶一個小桃心的、桃粉色半透明內褲,這顏色完全對不上,區別太大。而且鄧志光說汪燕的每條內褲他都很清楚,史不應該記錯。他既然承認殺人了,不可能這一條內褲的情況動便扯說吧,是真記錯了嗎?那會兒倒是部已經發案一周了.
第三,消失的可口可樂。鄧志光供述,當晚他跟注蒸一起喝了飲料,1.25升的可口可樂,兩人拿杯子倒著竭的,汪燕喝完了一杯,他只喝了半杯。但是在現場,既沒有半杯可樂。也沒有可樂瓶子,倒是水杯跟鄧志光描述得一模一樣,水杯在愚兒呢?在脂房的柜子里。這不是邪門嘛,要說鄧志光殺了注燕之後走了,總不能死了的汪燕起來又把杯子洗了把瓶子奶了吧?那不成《聯志》啪?
大家暢所欲言,你一言,我一語,數第三點最讓人國惑。
走訪工作可能做了,但是鄧志光請話連面,前聚們可能就沒有記錄,沒意義。
內褲這事因為距離案發時間過了一周,鄧志光處於殺人後的麻木期,記憶出現問題,不是不可能。因為他長期跟汪熱交往,有性關係,甚至能堅稱知道地每條內褲,說明兩人的性行為十分頻然,這個記混了也說得通。
但是喝可樂的說法,李昱剛原話:「無厘頭啊。매可樂這事有什麼可說的呢?跟案情毫無關係,他卻要濕構一個喝可樂的橋段。」
夏新亮說:「他會不會有精神類疾病?就是他看到的、跟現實所發生的,完全是兩碼事。這也能解釋他交代不在場證明時候怎麼那麼信口開河、天馬行空,明知會被拆穿,還是接受警方訊問,就是編也得制酌著點兒吧。」
王勤說:「加上內裙那檔子事,能是不是肥6月30日重從前的某天搞混了?會不會也有這麼一個晚上,他跟汪燕鷹了可樂、看了電視,然後上了床?就當時精神力太大了?我比較傾向於我偶像的推論
我說:「哪怕就是《聊齋志異》,咱也得把鬼捉了。這案子端實有點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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