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亞理斯多德將人類的生活做一番整理時,他首先指出:自然界的萬事萬物都可以被分成兩大類。一類是石頭、水滴或土壤等無生物,這些無生物沒有改變的潛能。亞理斯多德認為無生物只能透過外力改變。另外一類則是生物,而生物則有潛能改變。
亞理斯多德同時又把生物分成兩類:一類是植物,一類是動物。而這些「動物」又可以分成兩類,包括禽獸與人類。
我們不得不承認亞理斯多德的分類相當清楚而簡單。生物與無生物(例如玫瑰與石頭)確實截然不同。而植物與動物(如玫瑰與馬兒)之間也有很大的不同。我們也會說,馬兒與人類之間確實是不相同的。但這些差異究竟何在呢?你能告訴我嗎?
很遺憾我沒有時間等你把答案寫下來,和一塊糖一起放在一個粉紅色的信封內。所以我就直接告訴你答案好了。當亞理斯多德把自然現象分成幾類時,他是以對象的特徵為標準。說得詳細一些,所謂標準就是這個東西能做什麼或做些什麼。
所有的生物(植物、動物與人類)都有能力吸收養分以生長、繁殖。所有的動物(禽獸與人類)則還有感知周遭環境以及到處移動的能力。至於人類則更進一步有思考(或將他們感知的事物分門別類)的能力。
因此,實際上自然界各類事物中並沒有清楚分明的界線。我們看到的事物從簡舉的生物到較為複雜的植物,從簡單的動物到較為複雜的動物都有。在這些層級之上的就是人類。亞理斯多德認為人類乃是萬物中最完全的生命。人能夠像植物一般生長並吸收養分,也能夠像動物一般有感覺並能移動。除此之外,人還有一個與眾不同的特質,就是理性思考的能力。
因此,蘇菲,人具有一些神的理性。沒錯,我說的是「神」的理性。亞理斯多德不時提醒我們,宇宙間必然有一位上帝推動自然界所有的運作,因此上帝必然位於大自然層級的最頂端。
亞理斯多德猜想地球上所有的活動乃是受到各星球運轉的影響。不過,這些星球必定是受到某種力量的操控才能運轉。亞理斯多德稱這個力量為「最初的推動者」或「上帝」。這位「最初的推動者」本身是不動的,但他卻是宇宙各星球乃至自然界各種活動的「目的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