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過(卦六十二)–開明通達的批評觀
初六:飛鳥以凶④。
六二:過其祖⑤,遇其妣⑥。不及其君⑦,遇其臣。無咎。
九三;弗過,防之。從戕之⑧。凶。
九四:無咎⑨,弗過,遇之。往厲,必戒。勿用永貞⑩。
六五:密雲不雨,自我西郊。公弋⑪,取彼在穴⑫。
上六:弗遇,過之,飛鳥離之⑬,凶,是謂災眚。
①小過是本卦的標題。「過」有經過和責備兩個意思,全卦的內容主要是講對批評的看法。標題的「過」字是卦中的多見詞。由於前面已有「大過卦」,所以這一卦叫「小過」。
②可:有利於。小事:周代祭祀和戰爭是大事,其它都是小事。
③遺:留下。音:鳥的叫聲。
④以:帶來。
⑤過:責備,批評。祖:祖父。
⑥遇:禮遇,「過」的反義詞。批(bi):祖母。
⑦不及:趕不上,有缺點。
⑧從:用作「縱」,意思是放縱,聽任。戕(qiang):傷害。
⑨無咎:這裡的意思是沒有過錯。
⑩勿用:不利於。
⑪弋(yi):射鳥。
⑫彼:這裡指代野獸。
⑬離:用作「羅」,意思是網,指捕鳥的網。
小過卦:亨通,吉利的占問。對小事有利,對大事不利。飛鳥經過,叫聲還留在耳際。對大人不利,對小人有利。大吉大利。初六:飛鳥經過,帶來凶兆。六二:祖父可以批評,祖母可以稱讚。君王也有缺點,臣子也可以誇獎。沒有災禍。九三:不要過分指責,但要防止錯誤發展。倘若放任不管,就是害他。兇險。九四:沒有錯誤,就不要指責,而要誇獎。日後有出錯的危險,一定要防止。不利於占間長久的吉凶。六五:在我西邊郊野上空,陰雲密布,雨卻沒有下來。王公射鳥,卻在洞穴抓到野獸。上六:對沒有錯的人不表揚,反而批評,像網羅網飛鳥,兇險,這就叫災禍。
在討論批評之前,作者就先確立了一個原則界限:祭祀和戰爭這樣的大事不可隨便批評,此外的一切「小事」都可議論,可批評,可表揚。這說明了祭犯和戰爭的神聖。重要的是,在可以批評的範圍內,我們看到作者持的是一種開明的立場,特意指出批評對地位尊貴者(王公貴族,家長官長)不利,對他們皆可批評。同時,批評要及時,恰到好處,注意褒貶的適當運用。
如果在後來的專制時代,這樣的言論肯定會被看作是「犯上作亂」,不會見容於統治者,說不定作者還會陷入「文字獄」。美國作家房龍曾寫過一本書叫《寬容》,講述西方歷史上統治者對思想、言論自由的不寬容。其中一些情況,在古代中國是有過之而無不及,不允許思想自由,更不用說對君王將相王公貴族的過失錯誤評頭品足了。
只要是人,都有所長有所短,批評褒揚實在大正常了。可是,本來很簡單明白的道理,由於把人劃分出等級,梗越弄越複雜,甚至會招來殺身之禍。這是人類的悲劇,還是歷史的悲劇?寬容說來容易,行來就不那麼容易了。